一、问题
既然死刑既不能使受害者复活,也不能解决社会不公,甚至不能阻止一无所有的底层犯罪,那废除死刑有何错?
二、回答
问题中的4个句子,除了第1个句子属于事实,后3个句子都属于观点。
死刑不能使受害者复活,这是事实。
但这话有点类似“大过年的”“都不容易”,不符合“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基本人性。
照这个逻辑,一切事后评价都没有意义,没有必要。
照这个逻辑,不仅需要废除死刑,连刑法都要废除,因为刑罚并不能使被侵害法益得以恢复原状。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看看死刑到底有哪些作用:
1、指引作用
对于想要去犯罪的人,一时冲动要去杀人,想到达到一定的情节,被判处死刑,就会放下屠刀。
死刑可以指引这些冲动的人,准备犯罪的人,放弃犯罪想法,用其它途径解决问题。
2、评价作为
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实,我们必须给予一定的社会评价,这种评价,不是对错的判断,而且是否合法的处断。
杀人偿命,自古就是刻在脑海里的朴素价值判断,有恶行,就需要评价后惩罚。
3、教育作用
以前会有砍头示众,现在也会有法制宣传,教育不特定多数人,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犯罪行为,要慎之又慎。
教育人们,要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一时的冲动,酿成不可挽回的结局。
……
再来看看问题中的3个观点:
1、也不能解决社会不公
如果没有死刑,才会让那些罪恶滔天,尤其侵犯了自然人法益的嫌疑人、被告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他们的行为,得不到最严厉的评价,让受害人、家属感到不公,存在极大的社会风险与隐患,极其容易引发私刑。
所以,没有死刑,才不能解决社会不公。
2、不能阻止一无所有的底层犯罪
如果没有了死刑的震慑,没有了死刑犯的事迹教育、警示,可能会引发更多人去效仿。
有了死刑,才会让人忌惮。需要泄愤时,会掂量掂量,需要谋财时,会考虑合法途径。
一无所有的底层,才会考虑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3、那废除死刑有何错?
大错特错。
会让3年贩卖11个孩子的人贩子,依然苟活于世,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会让贩卖几斤、几十斤的毒贩,一有苟延残喘的机会,都会重操旧业,继续毒害他人。
会让抢劫犯、绑架犯、强奸犯更加肆无忌惮,为了钱财与快感,目空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