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对此电影的回味,读完此本小说。在本小说前言,看到作者斯蒂芬·金是以写恐怖题材的小说出名的,那时候他的老师总说他写些这样的东西都什么用,对其鄙视和不看好这种题材,但本着内心就是喜欢,擅长这类型小说,坚持写下去了。虽然众说纷纭,有好有坏。作者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或许这就是作者坚持下来的原因吧,做自己,做仁义,道德之事。
小说的主人公年轻的银行家安迪因为妻子和她的情人被杀而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毁掉,他经过27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重获自由,在墨西哥海边过上了自由人的生活。在腐败的环境下,安迪却像一只浴火后重生的火凤凰,健康自信地飞出了炼狱的火坑,他一直自信,保持自己积极向上的心理,加上自己的才华,最后得以重获自由。虽然这些都是他自己的心态与能力取得的,但我还是感受到天注定了,但主要还是他自己的心态一直坚信自己能获得自由,所以隧道的挖掘能成功,在监狱能找到自己的法宝,自己能够谈条件的地方。在监狱里,他就像过河卒子,无可退,只能拼命向前。
故事的记录者瑞德是监狱里的“百货商店”,在与安迪的接触中,他被他的态度,个性给吸引住,他看到安迪送给他的石头,感慨如果一个人懂得利用时间的话,一点一滴的累积起来,能做出很多事情。安迪的成功在于日积月累,在于坚持,在于强大的信仰。他的才华与态度同样影响了瑞德,使多年后得以离开监狱的瑞德能够重新适应外面的社会,有目标的生活下去。物与类聚,人与群分,要跟积极向上的人交往,这样自己的人生才能多彩多姿。
监狱里的种种黑暗腐败我只能说生活就是如此,你只有适应社会,发挥自己的才能,一往无前,要不然只会被大染缸给染了,不得翻身。毅力加能力加信仰,成就了安迪最后的自由,敬仰,望成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