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叙事的力量》的作者斯蒂芬·阿普康是世界著名电影制作人,这本书是斯蒂芬·阿普康根据自己多年在行业的观察,从一个电影爱好者和教育热心者的独特角度出发,提出“视觉素养”的观点。
作者提出“视觉素养”观点是基于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媒体影像侵入大众视野,具有很强的诱惑力。新媒体市场的膨胀,内容也良莠不齐,会给受众带来正反两面的结果。约翰·迪贝斯提出:“视觉素养能让观众在特定环境中看到的天然或人为的物品、符号。”斯蒂芬·阿普康则提出:“视觉素养应该在坚持约翰理论的基础上扩大其社会效应,使其在新媒体中具备一定的视频影响力。”
视觉素养在范围上来说不局限于阅读和写作,也表示人们对词汇进行编码和解码能力,推断深层含义能力以及表达更加复杂思想的能力,同时也表示人们理解并熟练掌握某些重要领域知识的能力。视觉素养让人们在当前语境下能够有效表达自己的能力,包括某一条件下表达的共同模式。斯蒂芬·阿普康认为视觉素养的核心观念有五点,首先所有媒体信息都是人为构建起来的;媒体信息是通过一种创新性的语言和某种特定观念来构建的;不同的人对媒体持有不同的感受;媒介包含着一定的价值观点;大多数据体信息都是用来盈利的。
斯蒂芬·阿普康认为视觉素养有两个构成部分,首要部分是接受信息的能力,次要部分是表达信息的能力,这又包括动态影像、声音文本和语言文本。斯蒂芬·阿普康同时也提出视觉素养的进化方式,首先要从情感的角度出发,不仅要消费也要生产,不仅要阅读,还要写作。
之前传播方式为语言和文字时,虽也能很好地传播信息,但当视频产生后,可视的图像使信息的传播有了新的突破。电视剧中则需要很好地运用到视觉素养,通过动作、语言、声音展现影片的基本信息,也需要通过这些,向观众传递电视剧的思想内涵。
我们通常将影像叙事于文字叙事进行对比,有人说影像是文字叙事的图像化,但其实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差异。正如上文所说,影像不仅摇消费,也要生产。想要理解影像,我们应该从情感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仅仅用一些拍摄手法来展现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