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只是一种传播媒介。写者对文字加以修饰后,把该说的、不该说的用或直接或隐喻的手法陈述、叙述、讲述一个和生活有关的事实。作者是陈述事实的人,而读者需要用自己的生活去读文字,这种隐晦的要求注定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矛盾。
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说就只是文字和写者的关系。我们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待二者的关系,我们就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幸福。
关于幸福,曾经写过太多了,有人说幸福是吃饱喝足,有人说幸福是按时睡觉睡个好觉,也有人说幸福是家国责任。然而这些幸福如何落地,却成了每个人心中的大山。
幸福,大多都是感官上的,一切实物的幸福只会让你感到空虚。空虚的原因无非两个,一个驱使你获得更大、更明显的实物,一个是你无法同别人分享你的感受。其实,一个人有多少的分享欲望,就对幸福有多少感受。一个没有分享欲望的人是不幸福的,没有什么可以在意的又如何看得见幸福?比起分享欲望,更令人敬仰的是接受分享欲望的强烈程度,这个不提也罢,只有你亲自走上分享这条路上时,才会明白人们被分享时的感受。
在物质和精神面前,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觉得先物质满足了才会出现精神满足,于是大家疯狂的迷失,迷失在路上。一个成熟的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一个人之所以特别也恰恰在于置世俗观念于一旁,专走旁门左道,先精神后物质也未尝不是一种选择。
在以往读书的日子里,一直在想作者在传递什么,后来才发现自己是否也应该传递点什么?明悟、寻找、传递,这大抵就是幸福的全部样子,也或许还少了一些。少一些未尝不是幸福的一种。就像书中所言:若是一眼就望到了尽头,那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