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看到凌晨把一个人的朝圣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感触挺深的,一个身材高大的老人走过87天,600多英里,最终到达好友身处的贝克里郡。因为一封好友身患癌症的信触动了他的心灵,他回想自己的过去,决定要做一件事,他要走去看他的朋友。回想过去的种种,他亏欠他的朋友,亏欠自己的妻儿,他的一生都是安静的,怯弱的,他要做一件轰动的事情。他是哈罗德。
故事的开始我只是被这个老人决定走路去看好友所打动,看到后面才知道,他的身世也是坎坷的,他母亲在他年幼时离家出走抛弃了他,他的父亲常常换新的阿姨,在他16岁时将他赶出家门,这样的家庭造成了他的隐忍怕事,他一直是安静的,生怕自己做了什么,会有不幸找上他。
这位老人的好友叫奎尼,是一个优雅善良的职场女性,她有着良好的执行能力,公司里的其他人对她颇有微词,但哈罗德是一个典型的老实人,从来不会说些什么,也没有野心,他觉得呆着就好。他对于奎尼的亏欠要从他的儿子戴维去世说起,当时由于失去了心爱的儿子,哈罗德心情郁闷,开始喝酒,有天他喝醉了冲进了酒厂打碎了老板的心爱之物(是老板的母亲的遗物),奎尼知道了这件事情,告诉老板是自己打碎了,老板立即开除了奎尼。这件事情藏在哈罗德心里很久了,他一直在自责,是奎尼替他背了黑锅,但他从未对别人包括他的妻子说过这件事。直到知道了奎尼身患绝症,才决心要去弥补,他打电话告诉奎尼,他要去走路看她,让她等着他。他想通过走路去看她,让她好好活下去,让她觉得有人在关心她,她要好好活着等他。
在哈罗德行走的这么多天里,他一直心里牵挂他的妻子和儿子,他常常想起往事,想起和妻子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时的两人是那样的相互吸引。但现在他的妻子却早已和他行同陌路,他想起在一切都是在儿子去世之后开始的。一位母亲失去了心爱的儿子,心情是多么的悲痛绝望。他记起妻子常常抱怨他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对儿子不够关心,不与儿子亲近。是的,他的确不是一个好的父亲,他害怕承担父亲的责任,我想这与他的童年经历有关,童年的经历造成了他心灵的缺陷。他从来不跟儿子亲近,总是远远的看着,他想起从前他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十分后悔,他想念他的孩子。他的妻子在刚结婚的几年里十分温柔,他怀念那时的妻子,在他们有了孩子之后他的表现让妻子失望,知道孩子离开后更是绝望了,她搬出了两人的卧室,从此他们夫妻即使见面了也说不出话来。在他行走的路上,他十分思念妻子,他仍然是爱着她,他想着以前的美好时光。他的妻子得知他要走路去看奎尼时非常震惊,她不相信他能走路去看奎尼。哈罗德早就想到妻子会这么说,但他还是坚持要走下去,妻子对于他的离开刚开始是对他无尽的埋怨,到了后来,她想起丈夫还是有好的地方,开始思念丈夫。
哈罗德的故事渐渐传开,媒体争相报道,他成了名人,甚至有很多人要跟他一起走去看奎尼,说这叫朝圣,哈罗德把他们当朋友同意让他们和自己一起走。但他们的加入拖慢了他的行程,最终哈罗德还是一个人行走。就像生活中我们本来制定了一个计划,但总会有新的人或事情打断了我们的计划,最终我们还是要坚持原来自己的目标。
哈罗德最终到达了贝克里郡,见到了奎尼,奎尼身形瘦的像一个小孩,头下长了一个巨大的肿瘤,她已经不能说话了。哈罗德看着这样的奎尼心里非常难受,他责怪自己之前没有常常联系奎尼,奎尼是那样好的一个人。
他的妻子渐渐开始支持他,想念他,他看到现在的丈夫虽然黑了老了许多,但是从他的脸上看到了自信,看到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他,妻子也到达贝克里去陪伴丈夫,看望丈夫的朋友,最终两人都找回了初次见面的感觉,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