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小学开始,一生中经历了无数次的考试,以后又当了教师,也无数次去考核别人。有的考试并不因为回答出色,只是因为它的失误,却铭记心头。比如六十年前在大一时的一道化学题,问的是氯气和碱的反应,不料这道题竟然没有复习到,只能遗憾至今。在另一次考核学生的考试中,任课教师的反映也是使我受益不少。
我所在的企业,在一九九十年代创建之初,就委托一些兄弟学校(厂办技校)或中专,代培一些中级技术工人,那时,我也曾参与《有机化工工艺》的教学工作,积累了一些教学经验,大概在一、二年之后,就受命为其他代培的两个学校来一次统考,而统考的学科,正是《有机化工工艺》课。在经过一番考虑后,接受了任务,那时其实我已是氯碱技校的教师。
在统考之前,首先要了解两个学校的教学情况,一个学校就把化工部颁的教学大纲复印寄来,使人觉得十分“正规”,另一个学校则根据实际删减了一些大纲的要求,把实际实施的内容报上。实际按当时的教学时间是无法完成大纲的全部内容,适度的删减是明智之举。作为考试的命题人,只要考虑到删减学校是否教过就可以了。我记得都是一些基本内容,其中有一题就是物料平衡。
当年七月当学期将结束时,就进行“统考”,考卷发下后,任课老师就坐不住了,其时我也在该校,立即向我反映,某某问题没有教学、某某问题没有教学……其中也包括物料平衡的问题。按说这个学校是按《化工部教学大纲》进行的,其中物料平衡的计算更比课本上的更简化一些,使我很感意外。因为全部在教学大纲内,阅卷时虽然考虑到他未能教学的实际,适当地增加分值,但还是有很多人未能达到及格水平,而另一个学校则全部合格。
对这次考试的结果,并没有作出任何结论,不及格的学生也只是由本单位补考,但是对这样的教师我感到有一种不实事求是的做法,对学生来说,心理上也留下了阴影。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