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绵的雨停了,今天终于迎来个云开日出。我驾车行驶在从家到公司的路上,阳光透过行道树倾泻下来。阳光中,一群蛾子在欢快地飞舞着。这种蛾子的俗名叫“涨水蛾”,书名叫白蚁。虽然知道这是白蚁,但我相信,它有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理由!虽然生只余朝夕,遇潮而活,因潮而死。但这种带翅白蚁对阳光的热爱,与阳光的热情相拥,全然地从那飞舞的状态中释放出来。我想,这也许是涨水蛾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也想起儿时常看到飞舞后的涨水蛾,翅身分离,任人践踏的样子。虽然“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但它毕竟快乐过,它也拥抱过阳光!
想起我们公司刚离世的职工小兵。三岁母亲去逝,父亲性格暴躁,七岁有了后妈。由于从小缺乏管教,劳教所几进几出。20岁父亲又和后妈离婚,不几年父亲去逝。来我们公司之前,是后妈从荞窝农场接出来的。听旁人说,是因为后妈的儿子也进了监狱,而且是带病在身,所以才把小兵接到他家。但小兵毕竟有一个亲人在身边,而且他坚持每个月到攀西监狱看望胞弟。后来,小兵结婚了,有了儿子。后妈说因为儿子不是小兵的,她逼着他们离婚了。他出事那天,没有一个亲人可以直接来到他身边。费了好大的劲联系上了他的后妈,后妈回来找到了小兵的离婚协议书。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必须通知到他的婚生子。孩子才七岁,又费了好大的劲联系上了小兵的前妻。小兵的前妻带着孩子回来后,一场工亡赔付费争夺战开始了。后妈说孩子不是小兵亲生的,不能分得这笔费用,看在孩子还跟小兵姓的这一点,分五万给孩子。前妻说,从法律意义上来说,现在孩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看在后妈老了,而且胞弟有病的份上,一家一半。而且双方协商不好,不准死者下葬。可怜的小兵,生前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死后还因留下来的这笔赔付费不能入土为安。在几经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我公司停止了小兵在殡仪馆的费用,要求这些称为亲人的人来支付。这两个亲人看要从她们包里掏钱时,终于达成了协议。从出事到下葬,整整20天。昨天下葬,下了一天的雨。
我不知道在他的生命里,他是否拥抱过阳光。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哪段时光,哪个时刻是他的阳光日子。也许是对妈妈的记忆,也许是每月对胞弟的探望,也许是那段恋情……或许是在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