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是一个吃货的我一直本性难移。放学后,小学门口的小卖铺你能看到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利索的递给老板5毛钱,“老板要一包唐僧肉,两包宫保鸡丁,三个酸溜溜”,我小学那个瘦啊,总让人觉得爸妈虐待我了,谁知给的午餐费早已变成五花八门的小零食以解我口舌之瘾。
我不光自己爱吃,还爱穷大方,小叔曾在家属楼附近开了一家小商店,店面不大但五脏俱全,尤其是那零食,经过我的指导,小叔充分了解当时小学生最爱吃的零食有哪些,放学后,前来购买的小学生络绎不绝。小叔对我很是疼爱,店里面的小零食我随便吃随便拿,爸妈总善意提醒小叔“别把孩子惯坏了,你就这么宠她,自己不做生意啦?”小叔到无所谓,也就当听听。有次,我叔在店里看报纸和朋友聊天,只看贼眉鼠眼的我从门外探了个头。
“小叔,我爸妈不在吧?”
“不在啊,快来,我新进了小零食,你先尝尝”
“哈哈哈,太好了,还是小叔疼我”
只见我从门外招呼,感觉一帮小脑袋如雨后春笋一般一个个探了出来,
“小叔,他们是我同学”
此时我两步并做一步走,昂着脖子像只战胜了的斗鸡,走到货架前,清了清嗓子
“同学们,同学们,注意啦,这是我叔叔开的商店,大家随便吃随便拿,不要钱啊!”
只见一大批小学生像小蜜蜂样涌进来奔去零食区开始大快朵颐,我叔跟傻了眼般,我到现在都记得他惊了把下巴像掉下来的场景,从此就落下了个败家玩意的“美名”。
大学时,家里每个月给的生活费只有1000-1200不等,那时我现在的老公(当时的男朋友)成为了我的零花钱供给中心,可能是看到我淘宝账单一年好几万,我男朋友开始重视到我爱胡买买买的坏毛病,那时大学审美不足,审丑有余,淘宝爆款,几十块一件的衣服,各种今天看如杀马特强子穿的衣服我一件一件的从快递小哥手上领回来,并对此乐此不疲,穿上后觉得那个心里啊,美滋滋的,可是就因为过时快和喜新厌旧等原因,我一件件的买同时一件件的扔,后来我男朋友想出了个政策,让我同寝室的舍友们施行举报机制,我只要领快递回来,舍友发现了就可以对我进行举报,我男朋友对检举者奖励检举揭发奖,对我这个被举报者施行零花钱扣除惩罚。
那段时间,我的每个舍友都收到了我男朋友来自新疆的礼物。
而我,到现在还没有改掉这个买买买的习惯,反而越买越贵,越买越精,在剁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败家和穷大方两位朋友到现在也跟随者我,如我左右手,难以割舍啊 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