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过我,“从遥远的黑龙江来到长沙,离开了温暖的家,离开了相伴多年的老友,离开了十几年的故土,离开了十几年的习惯,到底有没有后悔过?”怎么会不后悔呢?我把我的一切都落在了家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寻寻觅觅也再找不见当初那些没心没肺的笑脸,小心翼翼也得不到当初那种全然信任的安全感。是的,我是有些后悔的。
而我最怕的,却是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丢失了曾经的自己。所幸,我还有你,你是我当初来到这里的动力,是我青春里最羡慕也最心疼的人,亦是我在这里坚持下去的勇气。作为一个文科生,我想,在高三那样忙碌的时光里仍然小说不离手也是件骄傲的事。我爱看小说,最爱的作者是夏七夕,而你,是夏七夕所有小说里最像她的一个,所以我也最爱你。
林洛施,到底是怎样的深情与震撼,才能让我在一遍又一遍的翻看你和陆齐铭的故事时,一次又一次的泪流满面。已经不记得这是写给你的第几封信,我只记得,每次提到你的名字,我的心都会无法自持的痛一下,然后这痛被无限的放大,也成为我心口上的一道疤。
我大多时候希望你和陆齐铭是在一起的,因为你们曾是青葱校园里最深情的一道风景,你为他改变了恶劣的自己,他为你倾尽了所有的温柔。可我有时候又觉得,你们是不应该在一起的,因为最深刻、最纯白的爱情应该被尘封在青春里,用来铭记,成为支持未来一路走下去的信念。如七夕姐所写“最爱的,是要放在天边一辈子惦念的”。
年少时,我们是那样迫切的希望长大,想要把对方刻在此后所有的年岁里,一辈子也不分开。我们把一切的希望都寄予未来,却把所有的欢笑都留在了过去。所以当我们从青春时光中时光中欢笑着走向未来的时候,却不知道彼端的盛宴是将饮的黄泉,一切的轮转在不知所措中上演。如同你们相恋了四年的爱情,还不是被对方来不及参与的过去与始料未及的将来击的一败涂地。曾经说好一辈子不分离的两个人不也是一个画地为牢,一个远走天涯,一个固执的留在回忆里不肯离去,一个四处寻觅却找不到新机。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相爱,却也只有你们知道,相爱也未必能重新在一起。
书中的世界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它赋予了命运足够的戏剧性,它总是在我们以为马上就可以圆满的时候,给予我们一场始料未及的灾难。它让我们拥有过多少幸福,就会承受多大的痛苦。就像它许了你们四年的甜蜜过往,便要收回你们此后很多年的眼泪。陆齐铭曾是你人生的救赎,他让你黑暗的生活刹时明亮,他曾陪你走过一段最繁华的青春。你曾为陆齐铭纯白的生活点染色彩,你曾让他淡然的人生刹时鲜活。你们曾是对方许诺过要一辈子相爱的人,却最终被冲散在时间的洪流里。在青春的荒野上,是谁伴谁徐缓前行,是谁陪谁山河落日,是谁在相爱之后放开了手,又是谁在错过之后继续走。
十七岁与二十岁的心境毕竟是不一样的。十七岁的林洛施与十七岁的陆齐铭相遇, 他们惊鸿了彼此的整个花季。二十一岁的林洛施与二十一岁的陆齐铭分离,他们深深地在对方的骨血中刻下了一道永远不会消散的痕,如同当年的爱情,食之入髓。十七岁的我与你们的爱情相遇,留下的是满面的泪水和久久不能平息的遗憾。而二十岁的我与你们的爱情重逢,却早已懂得了相爱的美好和离别后的慈悲。
谁的青春没有一点痛和遗憾呢?谁在最好的年华里没有经历过离别呢?林洛施,我羡慕你虽然懦弱,却不肯低头,尽管难过,却仰面欢笑,即使难过,也义无反顾的朝前走。而我最喜欢的,便是你那一身孤勇四处闯荡的身影,用你那柔弱的身板撑起生活的压迫。你说那是你在青春的那场浩劫里剩下的最后一点东西。生活毕竟不是小说,没有那么坎坷亦没有那么深刻,而我是个矫情的人,我总是习惯在生活的琐碎里悲春伤秋。还好有你,让我知道了一个女孩的孤勇原来竟是这么坚硬的壳。
亲爱的林洛施,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在别人的故事里深陷的年纪,但我依然最爱你,最爱夏七夕。我想,我也会爱上夏七夕十七岁义无反顾的来到的这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