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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十年前,我开始追星。起因是去超市帮妈妈买酱油时,看到你正在电视里笑,作为冠军,你在接受掌声、尖叫和祝福。
“不男不女的,有什么好看,写作业去!”老板娘吼了男孩一句,他悻悻地关了电视走开。我从此记住了那个温暖的笑容,也记住了此后陪伴我多年的名字——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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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拒绝承认自己在追星,追星多不好。追星的人会染乱七八糟颜色的头发,穿奇装异服,甚至为了明星自杀,我难以接受,无比惧怕。我不追星,我只是喜欢那个姐姐暖暖的笑脸,后来又觉得你唱歌真好听,对你的喜欢也与日俱增。
那时候我每天的零花钱是一块,书店里卖的专辑三十块一张。我每周周末都去书店,踮着脚从CD货架上捧下你的专辑细细摩挲,再小心翼翼地把它藏回其他不起眼的专辑后面。有时运气好,书店的音响里放着你的歌,我就在店里站很久,轻声跟唱。
想来很多你的歌都是那时候偷偷学会的,再也没忘记。那个货架犹如我一个人的神龛,但我的神,我不能光明正大地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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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过你的海报,仅那一张,还记得当时是在学校旁的文具店里看到它,被压在一大摞海报下,只露出半张笑脸。我用原本用来买作业本的一块钱把它买走了,仔仔细细折好放进书包。
那天全班只有我没有交作业,被老师批评,但我一点也不难过。课间时,把海报拿出来,还不等完全打开,就被调皮的男孩子抢了去。他只展开瞥了一眼,止不住捧腹大笑,揪住海报一角甩起来在班里边跑边喊:“你喜欢人妖!不男不女的人妖!你是不是也要变成人妖啦?”
海报被撕烂,扔在我的桌子上,我不敢动,静静坐着,甚至不敢把它粘好,只匆匆收进书包。当时的自己是什么心情呢?心如刀绞有些,恐惧有些,愤怒有些,疑惑也有些。我心疼自己,心疼海报,心疼你。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别人喜欢但自己不喜欢的事物也要有如此深切的恶意,不喜欢的事物,不接触不就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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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够勇敢,后来再没买过你的海报,也不敢把对你的喜爱跟任何人讲,甚至不敢提起你的名字。对不起,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竟然因为喜欢你而感到羞愧,但也请你原谅我的无知,因为即使曾密不示人,我也坚持下来了。
之后零花钱逐渐多了,努力攒两三个星期也可以买一张专辑了。我没有手机,没有电脑,无处可知你什么时候出新,只能跑去书店,有哪一张,买哪一张。小城镇里信息、物资都闭塞,当时买来的那些我以为的新专辑,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都是新发之后七、八个月我才买到的,有一张甚至隔了一年多。
说真的对打小就嘴馋的我来说好几个星期不买零食实在难熬,但不得不说买到喜欢的专辑比零食更让我欣喜。那种如获至宝的喜悦长大以后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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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是怯懦,不敢在家里有人的时候听你的歌,只能等独自在家时,踩着凳子从柜子顶层搬出VCD机,凑在电视机前看MV和演唱会录像。那拙劣的画质令我至今难忘,画面上的你唱唱跳跳,但动不动就卡在一处不再播放,一卡就卡几分钟,又或者画面和歌声都消失,只剩下模糊的色块和“沙沙”的噪声。后来知道我买的专辑都是盗版,这是后话,知道这些也在几年之后了,因为无意间看到了封面角落里小字部分的“李宇舂”。
即便如此,那些专辑我还是百看不厌,你的一次转身,一个微笑我都记得在什么时候,那些对着屏幕从头痴笑到尾的日子,我拥有了难以代替、持续多年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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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请让我这样叫你。姐姐,你一定不知道,喜欢你是一件多温柔的事,你让我经过的岁月都更明亮,更温暖,你是春天,是草长莺飞,是万物复苏,是暖风习习,你是我平凡生命里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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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我就长大,变坚强。再也不怕告诉别人你是一个多美好的人,我有多喜欢你。家人知道,同学知道,所有的朋友都知道。没人再嘲笑我,你看,你的优秀他们都看到了,我的一点点优秀他们也能看到了,我觉得我像你。
我不再为买不起你的专辑发愁,但那几盒盗版专辑我却不舍得扔。有了手机后列表里都是你的歌,单曲循环、顺序播放、随机播放,怎么听都是你,怎么听也不会腻。欢欣、惆怅、迷茫、无助……好的情绪都跟你分享,坏的情绪都由你化解。
如果这些年里没有你,我会是什么样子?会喜欢上另一位歌手吗?会不会也为了买专辑扼杀自己的零食欲?我觉得不会,我也不会隐瞒对TA的喜爱,也不会因为TA变优秀。我会平平淡淡的,像是如果得不到春天,那是夏天、秋天或是冬天对我来说也没区别,只是有了春天,我会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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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我考虑过喜欢你的意义,但想来想去,我喜欢你不需要意义。就好像我情窦初开时喜欢那个男孩子,像我喜欢妈妈的长头发,像我喜欢吃拉面,都没有意义,就是喜欢而已。
夜里总要有星星才不那么寂寞,我的夜里有你一颗星星就足够了。你总是沉默,但你的光不会黯淡,就那样陪着我,过了一会儿,我就不孤独了。
十年,实难判长短,一路上有凄风苦雨,有风和日丽,十年里,我边走边等,在白天等待晚星,在寒冬等待春天,在每个日子等你,等着等着,我就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