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墨家的“兼爱”这个词,并不陌生。
印象中,还认为这个“兼”用得好。你看“兼职“就容易懂,就是先“自爱”,然后再去“爱他”,既能先保证自己,然后还能接济他人,岂不两全其美?
结果,我错了。
这种理解,其实并不符合墨子“兼爱”的原意。
墨子的“兼”字,并非指“自爱 + 爱人”的组合,更不是以“保证自己”为前提再去爱别人。
恰恰相反,墨子明确反对以自我为中心的爱(即“别爱”),主张无差别、无亲疏、无条件的普遍之爱。

下面我们从典籍、语义和思想背景几方面来澄清一下。
墨子原文中的“兼爱”含义是这样的。
原文,“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
注意:这里的“兼”是“普遍地”“一视同仁地”**之意,与“别”(有分别、偏私)相对。
墨子批评儒家“亲亲有术,尊贤有等”,认为这种有差等的爱(如先爱父母、再爱他人)正是天下纷争的根源。他主张:爱不应因血缘、地域、身份而有厚薄。
原来如此!
此外,我们再看看“兼”字的语义分析。
“兼”在先秦语境中常作“同时涵盖”“无所遗漏”解,如“兼容”“兼顾”,“兼爱” = “普遍之爱”,对应的是“别爱”(即儒家式的差等之爱)。

那有个问题,墨子是否主张“自爱”?
墨子不否定自爱,但他认为:真正的自爱,恰恰要通过兼爱来实现。
《兼爱》指出:“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
这其实就是是我们熟知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另一种说法。
更关键的是,墨子从未将“自爱”列为“兼爱”的前提或组成部分。
相反,他批判世人“各爱其家,不爱异家”“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正是过度自爱(实为自私),才导致战争与混乱。
最后总结一下这个对墨家“兼爱”的正确理解:
兼爱” = 无差别、普遍、平等的爱;
“兼” ≠ “自爱 + 爱人”,而是 “爱人如己”且“无厚薄之分”;
墨子主张通过利他实现互利,但不以自爱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