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与“民”

权力从来都不是来自上面,而是来自下面,自古皆然。

部落首领的权力来自部落内部成员,至少是大多数内部成员,所以首领的意志从来不是个人的。

奴役与战争密切相关,最早的奴役只能发生在部落与部落之间,是一个血缘群体对另一个或多个与自己不同的血缘群体的压迫,且族群成员都有权利分享这个压迫,无非是上层分得多,下层分得少。

这个甚至不用去构想上古,蒙古人的征服就是典型的例子,无论是在东亚、西亚还是东欧,作为征服群体,所有蒙古人都高人一等,在清朝,满人同样享有一定程度的特权,本质上都属于“收益”共享,而首领的权力就是建立在这个共享之上。

最开始的“民”就是奴隶,属于被统治族群,统治族群成员自称为“人”,“人”中的贵族即是“大”。

“人”与“民”的概念模糊不是发生在战国时期,而是西周,甚至是商末,至此,“民”涵盖了“人”,另造了一个“庶民”的概念,相当于“农奴”,一个“庶人”的概念,相当于自由民,以“国人”来对应包括庶人在内的统治族群,周厉王被国人驱逐,这个“国人”是以贵族为主的。

庶民与国人的合流主要发生在战国时期,但他们至少在西周就已经被统称为“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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