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也在持续优化和调整。2025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本次优化修改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的名称,并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优化了相关行次、整合了税收优惠事项的填报;调整《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优惠项目填报;依据新政策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行次与口径;优化《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填报项目;调整汇总纳税企业分摊税款计算方法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表样说明;同步修改了部分表单填报说明。
一、表单名称的变化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的名称与整个申报表的名称容易混淆,本次将该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二、调整行次设置
本次申报主表的修订,结合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最新财务报表样式优化调整“利润总额计算”相关行次。具体而言,申报主表的“利润总额计算”部分增加了5个行次,分别是第6行“减:研发费用(填写A104000)”;第8行“加:其他收益”;第10行“加: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第12行“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第14行“加: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需要注意的是,第13行“加: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根据企业“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上的发生额填报,本次修订前损失以正数填列,本次修订后损失以负数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