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树上有虎
今早在去图书馆的途中,我刷了刷空间动态,发现同学发了一条说说:“我感觉我是另一世界的亡灵,被囚禁于人间” !
下意识地,我回了句“从天堂到地狱,我路过人间” !
最初,我并不知道这句话的出处,只是听同学提过一句,倒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我查了一下,这句话源于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原文为:“我从地狱来,要到天堂去,正在路过人间!”
文中说的地狱、天堂和人间分别代表了人的原罪、救赎和选择。我认为,这和西方宗教的传统观念是一致的,人类起源于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所以每个人生来都是有罪的,需要在人间忏悔,最终获得救赎,到达天堂。但是,我觉得,从天堂到地狱,更为合适。这里所说的天堂与地狱不过是生与死罢了,不过是人生命的起点与终点罢了。
可能因为我是个无神论者,我对这种说法是不赞同的。我觉得人死后,尘归尘、土归土,和天堂地狱什么的扯不上关系。这一点,我倒是很同意庄子的观点: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都是自然的产物,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律,在此基础上,实现人生自我价值。
之前,同学Z曾问过我:要是地球毁灭了,你的存在有什么意义?
我想了想,竟不知如何回答。毕竟,自然的力量太强大,或者说宇宙规则的力量太强,人类是无法与之对抗的,现在人类也不过是刚刚了解了一些基本的规律而已,远远达不到逆转宇宙运行规律的地步。
所以,人类还是太渺小,与宇宙46亿年的年龄相比,人类二三百万年的历史还是太短。而一个人一生的生命更是渺小,不过区区几十年,那么如何才能让这短短的几十年不至于虚度?
或许,书和电影真的延长了我们好多倍的生命!
文学与艺术真的可以延长人的生命,想一想几千年前,古人们不也是靠这样的方式来长存于世吗?
尽管我们大多数人达不到立书作艺的境界,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记录生活啊,写写文章什么的还是可以的。
这样,即使一个人离开了人世,那些文章还是可以证明,这个世界,他曾经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