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戴着一副大框的黑色眼镜,常常是一件纯色T恤套着纯色衬衫,偶尔能看到卷起的牛仔裤腿下一双抢戏的森系长袜。
他常躲在角落的暗色中吞云吐雾,然后冷不丁地叫一声路过的同事,把TA也拉入暗色中。
有一次,他抽着烟叫着我过去。
他说:“我要走了。4个月了还没给我转正。“
我问:“啊?怎么会这样?“
他摇摇头,吐了一口烟。分不清他是遗憾、不舍还是愤懑。
几天后,公司里有二十几个同事收到了他的离别信,上面是对每个人的回忆。
看着看着,有人红了眼眶。
而我只怕他用情太深,却不能保护自己。
2)
离开公司后,他拿着两个月的工资并没有急着找工作,过上了日夜颠倒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一觉醒来看到了夜晚,才觉得这样的生活过于萎靡。
那阵子,他没日没夜地听歌,分享链接到朋友圈,或者把歌词生成图片的形式再群发给一些好友。
没人回复,他也不太在意;有人搭腔,他也乐意说上两句。
有一天,他兴致勃勃地说要做一个微信公众号,叫做“我的心里长着一个indie“,还顺手发来同名的音乐。
我没有回复,问过另一个好友,她也不曾回复。
那时的我们大概就像一口深井。他是那个站在井口往里面扔东西的小孩,砸的不是石子,而是真心。我们却不曾回应。
后来,这个号终于没有办起来,他也不再群发歌词。
3)
回忆起,他入职的第一天,我们在QQ上聊天。
他说:“叫我锦年,笔名。”
我问:“是安妮宝贝《素年锦时》的锦年?”
他答:“是李商隐的锦年。“
我若有所思:“哦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他发来一个迷之微笑。,
后来,我看了他的豆瓣,才知道他的文字就是他的琴弦。
2010年10月,他建了一个叫“锦年“的小组,把自己过去写的9篇随笔、小说收录在内。
他写小时候爱打麻将的父亲、寂寞的母亲,写独自生活时对旧爱的眷恋,也写性欲亢奋的年轻或年老的肉体……
我曾写过很多信给你,字迹端正,怕你没能认出是我。放在传达室里,边缓慢在旁边观察你漫不经心阅读时候的表情。我写了很多关于我的心情、S城的天气景况以及我最近的动态。你没知道我已经开始写作,已经三年。你说将来一定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于是,我怀着种种心情写下它们,我发现每个文本都字正腔圆、文采斐然,都不及你的每一个脱口而出的幼稚句子。
正如他自己所言:写了些日子,回过头去,才知道自己曾经写得什么都不是。那些文字里,有的只是一些青春的感叹、荷尔蒙分泌过多的气息,还有矫揉做作的情怀。
这个小组成员一共64个,发言的不过寥寥。到了今天,已经有10个注销了账号。
有时候,我们不怕虚构,就怕用情太真。而对于别人的过去,我们早已习惯了保持缄默。
4)
后来,他喜欢上了公司里的一个摄影师姑娘。
美院毕业的清秀女生,肌肤雪白,眼神清澈,眼角有一颗泪痣。她很美,又能拍,却从不在朋友圈炫耀自己的美貌。光从这点看,她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姑娘。
他总是第一个跑到门口,拿上她的外卖,然后穿过两个办公室来到她的座位,等她抬起来露出一个微笑,说一句“谢谢”。
4个月之后,他还是羞于表白,只是在离职之际走出了公司,又匆匆跑回来要她的微信号。
几个月后,在他的朋友圈发现了她如花的美颜。
他是那种“让我把四季的花都烧个干净,这样你就是最后一朵”的人,热烈、痴迷而情难自已。
而他们终究只是朋友。
有一阵子,他幻想着有一个叫阿天的姑娘闯进他的生命里,和他一起出游,然后被父母宠爱。又过了一阵,他把关于阿天的记录全部删除,又开始听歌、读诗、找工作。
我居然有些艳羡他的想象力。只是,这一场和幻想的恋爱,分手不知可有伤痛?
最后以他转发过的一段话结尾:
“他们总是在试图告诉你,世界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你要相信这样一个充满欺骗的社会,你要在里面做个灵活的王。去你妈,我的爱,只给纯真热烈的一切。” via: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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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阳光大好的午间,躲在房间里回忆和搜寻有关他的过去。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为什么一个人要去试图了解和写另一个人?
我想到三个答案:一个是因为对方身上有你渴望的东西,第二是因为他身上有你未曾想到的东西;如果以上都不是,那就是因为他身上有和你一样的地方。你愈了解对方,就愈了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