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丁斯在谈及教育“平等”的问题时说,“孩子们在大多数能力方面是不平等的,尤其在兴趣方面肯定不平等,因此他们的教育必须有差异。柏拉图、卢梭和杜威都这样认为。确实,可以这么说:在教育中没有什么比相同更加不平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学校管理者必须单边决定对一个具体的学生提出什么样的学习要求,也不意味着可以不要求所有学生都习得某些相同的能力。”作为教育者,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什么内容是所有学生必须学的?什么时候应该为禀赋不同、兴趣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育经历?”“尊重差异”“因材施教”作为教育的原则,为师者不是不清楚,问题是知是知,行是行。实际的状况往往是知行不一的。这当中固然有现行学校制度与课程设置及其考核评价方式的原因,也不可排除我们甘愿受胁迫的原因,当然更多的则是为自己寻找一个借口而已。
异史氏曰,许多事情并非不可为,只是因其难为而不为。在现实面前谁也不会去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我与你都一样,程度不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