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都知道,感动不是喜欢。假如你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那你不会因为他对你的好,而喜欢上他,感动不是喜欢,也不会成为喜欢。
这个理很多人都明白,可就是有些人会忍不住的想要去验证这件事。因为当一个你对他不算讨厌的人,朋友们都说还不错的人,对你百般好,百般体贴,百般照顾的时候,你会觉得,是啊,他对我这么好,说不定在一起时间久了,我就会喜欢上他呢?
但其实我们都会慢慢在时间的推移中意识到,不喜欢就真的不喜欢,哪怕他对你再好。
记得去年清明回家和堂妹聊天的时候,说到了她的情感问题,她说有一个男孩很喜欢她,对她很好,追了她很久,给她带早餐,对她嘘寒问暖,两个人一起聊天,相处也很开心,可是妹妹就是不喜欢他,感觉不来电。 妹妹告诉我:“我知道他对我很好,可是我还是觉得没有那种喜欢,但是又觉得如果不答应他,就会辜负了他。”
她问我她该如何选择。我回答她说,假如你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仅仅只是因为他对你的好而感动,那就不要答应和他在一起,因为如果你答应了这是不负责的,对你的不负责,对他的不负责,也是对这段感情的不负责,因为你不喜欢他,哪怕在一起了,你也不会喜欢他。所以,慎重考虑,不要因为感动而觉得愧疚,然后就轻易在一起,假如你不喜欢他还和他在一起,那才叫辜负。
后来我回学校了,等到下一次见面时,大概两个月左右。她告诉我,她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我有点惊讶,但也觉得正常。她告诉我,她以为在一起之后我会慢慢喜欢上他,毕竟他对我很好,而且我也对他不反感,所以就答应了。可如今快一个月过去了,还是觉得不适合。哪怕他对我再好,我都觉得不是我想要的,有时候聊都聊不到一起,开始有些烦和反感了。
听了她的话我觉得对于她们俩现在的状况,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她现在对那个男孩的感觉,以前我也有过,我曾经也做过的傻事。
所以我告诉她,跟着心走好了,好好跟人家说,好聚好散。就当这次的事是一个经验和教训,最起码知道,两个人能够好好谈恋爱的基础至少是彼此喜欢。
无论是感动,还是愧疚都不能成为恋爱开始的理由,假如你不喜欢对方,那就不要勉强,有时候人的直觉是很准的,无论男生或者女生。
或许有人会说,日久可以生情啊!的确没错,可是哪来这么多的日久生情呢。如果你觉得你会成为那些少数的日久生情的人,那你就相信你自己吧,都说日久见人心,其实也见自己的心。时间会让你明白,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