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办公地址处在一个热闹的街区,停车极不方便,我开始试着坐地铁,现在如果不是一天要去几个地方就不再开车。
下了地铁要走一段路才到所里,地铁出口处是步行街,人来人往店铺林立。如果不是天气太热,我是很愿意多走走的,这一走就发现了周边有很多吃的东西。
老办公室的周边已经吃厌了,那些吃的已经对我没有了吸引力,没想到换了个地方兴趣马上被勾了回来,整天被办公室的小丫头们撺掇着,去办公室首先想的不是工作而是去哪家吃。
那些酒家也就算了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最近喜欢上了那家上海老馄饨店。这家馄饨店店面不大,但胜在干净整洁,馄饨的品种也挺多有七、八种,还有馄饨面,煎馄饨之类的。试了几种,我比较喜欢的是虾仔鲜肉小馄饨。
小店的好处之一是出品特别快,感觉是刚坐下馄饨就端了上来,姜黄色的粗瓷大碗冒着热气。白色的小馄饨,搭配着黑色的紫菜,黄色的蛋丝,再撒上一层切得细细的葱花,那颜色只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小馄饨的皮极薄,白得几近透明,让人想起妙龄少女那吹弹可破的皮肤,轻轻咬上一口,可以看到里面粉红色的虾仁,这又像是少女娇羞的笑脸了,诱惑着你去品尝。
如果你喜欢吃辣椒,也有好几种可以选择,有剁椒、有油泼辣子、还有腌制的小红椒,撒上一勺辣椒,再倒上些陈醋,那颜色更是鲜亮刺激,诱惑着你的味蕾。
2.
过去老北京有"冬至馄饨夏至面"的说法。
相传汉朝时,北方匈奴经常骚扰边疆,百姓不得安宁。当时匈奴部落中有浑氏和屯氏两个首领,十分凶残。百姓对其恨之入骨,于是用肉馅包成角,取"浑"与"屯"之音,呼作"馄饨",吃了可以解恨。因为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所以在冬至这天家家户户吃馄饨。
馄饨的历史由来已久,关于馄饨的传说也有很多,我最喜欢的是西施之说。
相传春秋战国,吴王夫差打败越国,俘虏了越王勾践,还得到了绝代美女西施。自此以后,吴王夫差终日沉湎于歌舞酒色之中,不问国事。这年冬至节到了,吴王照例接受百官朝拜,饮宴之时吴王却没了兴致,山珍海味吃多了也会腻。西施就亲自跑进厨房,花心思做出一种新式点心。这种点心放入滚水里一氽,便一只只泛上水面。熟了之后盛进碗里,再加进鲜汤,撒上葱、蒜、胡椒粉,滴上香油,献给吴王。吴王一尝,鲜美至极,一口气吃了一大碗,连声问道:"这是什么?"西施心想,你这个昏君,成天浑浑噩噩,真是混沌不开。她便随口应道:"馄饨。"从此,这种点心便以"馄饨"为名流入民间。
馄饨在全国各地的叫法不同,做法也不同,除了水煮以外,还可以煎来吃。梁实秋的一部散文作品集《雅舍谈吃》里就有一篇《煎馄饨》。他说他最激赏的是致美斋的煎馄饨,每个馄饨都包得非常俏式,薄薄的皮子挺拔舒翘,像是天主教修女的白布帽子。入油锅慢火生炸,炸黄之后再上小型蒸屉猛蒸片刻,立即带屉上桌。馄饨皮软而微韧,有异趣。
美食在作家的笔下已经不仅仅是吃那么简单,它还蕴含着丰厚的文化底蕴。看了梁实秋写的煎馄饨,我又想去试试了。
3.
记得小时候我是不喜欢馄饨的,第一次吃的时候,觉得馄饨皮多馅少,吃起来就像是面皮没啥滋味,远不如饺子来得实在。
后来喜欢上馄饨还是那一年夏天带孩子回家看望父母,老姐说有一家叫《雪原》的馄饨特别好吃,我没什么兴趣但孩子想吃就去了。一碗馄饨八块钱,比我们那便宜多了,端上来好大的一碗特别实在。看着除了个大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也没有刻意的装饰只是撒了些葱花,儿子吃了一口就叫着好吃,很快一大碗连汤带馄饨全进了肚子里。
看着孩子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也起了好奇心,味道真有那么好吗,用勺子舀起一颗放进嘴里,咦,皮和肉都是软软糯糯滑滑的,入口即化的感觉,真的很好吃,那一次,我破天荒地吃完了一大碗馄饨。
从此以后,每次回老家,雪原的馄饨必是要去吃的,儿子更是每天都要去吃上一碗。后来,只要一提回老家,儿子就会念叨着要去吃雪原的馄饨。
人们常说民以食为天,我们一生中花在食物的上面的时间应该是最多的吧。食物不仅仅是为了填饱我们的肚子,它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美,每一种食物都有一个不同的故事。
说到家乡时,你最先想到一定是家乡的美食;想到恋人时,你会关心他有没有好好吃饭;谈恋爱的时候,恋人之间的第一次约会一般都会从吃饭开始,还有什么比一顿美味的食物更能拉近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呢。想要拴住一个人的心,就要先拴住他的胃,这话绝对是真理。
生活中的美好,至少有一半是食物带给我们的,让我们好好珍惜这样的美好"食"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