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一个法治社会,1.5万买的老婆,转手1.6万卖了。卖自己的老婆,就跟卖一件废旧家具一样,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简直缺少做人最基本的人性,结果怎样了呢?
2021年正月十五还没过,山西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村民秦某仲将自己患精神病的湖南籍妻子卖给了他人。
见惯了坑蒙拐骗等怪现象的民警还是被这次“卖老婆”事件震惊到了,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围绕秦某妻子的身份信息、事发前后的蛛丝马迹,办案民警最终将秦某仲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解救出被拐妇女伍某并安全护送回湖南怀化老家。
原来,2019年秦某从湖南人李某手里买回患精神病的伍某当老婆,两年后,伍某病情加重,秦某嫌弃之余并未忘记当初花的“血本”,于是在找到下家后,将老婆卖给了同县村民秦某。
这次“卖老婆”事件虽然得以成功告破,然而却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1. 农村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农村本就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加上如今“有些本事”的人都会选择外出打工,留在村里的除了游手好闲之辈就是老弱病残者,“光棍”现象在农村很常见。生而为人,都有最原始的生理需求,再加上精神生活匮乏,就滋生了“买媳妇”“强奸留守老人”的犯罪土壤。
2. 法治教育在农村难以落地生根。正如第1条分析,留守在农村的人员教育程度往往都较低,法治教育做得再好,面临实际的生活困难,也不得不想自己的法子去解决,例如案例中的“买老婆”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
3. 精神病患者权益难保障。由于生活不能自理,精神病患者常常遭家人嫌弃,在落后地区,男精神病患者往往被贩卖至黑作坊卖苦力,女精神病被贩卖给别人做老婆,他们的结局往往是悲惨的。像案例中那样被解救并送回家乡已经可以算是童话中的美好结局了。
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每个人都在愤世嫉俗,每个人又都在同流合污。当看清这些真相却无能为力帮助他人时,是否属于同流合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