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果有前世的话,我想我肯定是个北方人,而且是生长在黑龙江漠河,不然为什么我这么喜欢冬天,喜欢高高的松林穿上白色的衣服,冬日明媚的阳光洒在我裹紧的大衣上。
可惜我没去过北方,去过最北的也就是西宁,也才呆了寥寥一周。可惜今年冬天也还没下过一场像样的雪,酝酿了一个多月的阴雨,也只是在上个礼拜四稀稀落落的飘了几朵,还来不及堆积,就落在地上化开了。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走出押运中心的门,外面依旧细雨微微,仿佛一小时前透过窗外看到外面飘扬的是个梦境。
15年的元旦是在庐山上过的,本想去看的是庐山雪景,无奈那是个干冷的年份,连一滴雨都未曾落下。在庐山火车站坐了黄牛的车,直接走小道盘山公路,中途换了三辆车,花了两个小时才从山脚到山顶的牯岭镇。2号在山顶各个景区转了一天,一路阳光明媚,但温度也很低,和好友路上乱窜,也涉险跨过禁止游客入内的警示,攀上一失足就能摔成肉泥的绝壁岩石。那天穿着一件鲜红色的羽绒服,在庐山的林间穿梭。朋友说我是标识,即使走散,也能立马找到队伍。庐山遍植柳杉,都很高,所有的树因着阳光争抢着往上长。冬季特有高远而明亮的太阳光线穿过树顶,倾泻在林间的小路上,呼吸着林间草木的气息,还有空气中阳光的味道,整个胸腔都觉得透亮轻快。在芦林湖边的大坝上等车时,看见湖边清澈见底的水里有两条很肥很肥的鲤鱼,纹丝不动,我一度以为是石头做的模型。直到我把脚边的小石头踢落入水,它们才象征性的扭了两下身躯。傍晚稍晚在牯岭镇上闲逛,在用青石板铺成的茶叶街上踢踏,不经意回头时,看到天边已经落下的太阳余辉映照的紫色云彩,看到茶叶街商铺亮起的门灯,看到不远处已经光秃的树枝,以及挡住树干的木质阁楼,就像是一幅油画,让人心醉。
记得小的时候却是十分讨厌冬天的,因为每年冬天我都会生非常严重的冻疮,手上,耳朵上都会烂掉。开始是破皮,后面挠开了,露出皮下鲜红色的肉来,有时天气稍暖会结痂,一遇冷又会重新裂开,难受至极。老爸买了各种各样的冻疮膏回来涂上,没有任何效果。老妈也寻人问药,讨了好多偏方来治:比如每年的第一场雪下下来,把雪捏成球,使劲的在整个手掌上抹,一直抹到双手通红发热为止;又或者取茄子树枝桠和辣椒杆晾干,然后每天睡觉前煮成汤水泡手,一双小肉手浸入黑褐色的水中,仿佛往熬好的中药罐里投放一对猪蹄;更夸张的一个是把棉花燃成灰烬,撒在冻疮的伤口上,说起这个我就难过,冻胀的双手十指全部裂开,都被撒上棉灰,一整天不能洗掉。但为了治好这冻疮,我都忍了,在偏方面前,毫不吝惜自己的双手,全部都拿来试,每年都拿来试,然后每年冻疮都照生不误。
小学五六年级是寄宿的,那时冬天晚上躺在床上,暖和的被窝经常让双手双耳充血,继而奇痒无比,仿佛无数个虫子在血管里面爬。但是都是皲裂开的冻疮,不能挠,夜里辗转难眠,只能把整个手掌拿出被窝,直接贴在床边冰冷的墙上,以此来换得暂时的安宁。有时候床头的墙都不够冰了,就握住铁床架子,从这头握到那头,捂热了铁又重新再来一遍,直到睡意难抵。耳朵发热就没办法了,下意识的去挠,有一次直接从滚烫的耳朵上捏下来一大块皮,当时十分害怕,从床上直接弹了起来找镜子,觉得以后耳朵会留个缺口。好在后来结痂,慢慢长好了。
到了念初中的时候,每天早起都得跑操,绕着两百米的操场跑十圈,每次跑完在教室早读的时候,明显感觉得到血在身体里流动,特别是指尖,手也永远是热乎的,坚持跑了一个冬天,那年就没有再冻伤过手脚了。也是从那年开始,我彻底摆脱了冻疮之苦。现在看到村里的小孩有冻伤的手,总能想起自己小的时候,然后摸摸他们的头,告诉他们,多跑跑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