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有人常自问,我读书少,社会上现在到处都在宣扬读书,我是不是也要多读书呀?
也总有人跟你讲:读那么多书干嘛,读书多不如赚钱多,你读书再多又有何用?
很多人在贬低着读书的价值,也有很多人在捧高着读书的意义,其实,读书并不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你本可以把读书当成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你读多少书,读很多很多书,并不代表你就是个怎样的人物。
一堆文字凑在一起,一些文章整理排序在一起,加个外套,成了书,书也不过是文字与图画的载体,书中字里行间都是执笔人所要展示的思想,也记载着他人的经验。
一本书拿到手,翻了几页,读了起来,遇到新的知识和感悟,这个过程相当于与文字结缘,读书除了是在书里去寻找另一个自己,也是在获取大千世界外面的信息。
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前者是汲取前人们留下的总结和历史经验,后者是自己亲力亲为获得一些专属经验,殊途同归。
很多作家把行万里路所见识的,落笔成文,谱写成了书,让读者去理解,你若是没有感同身受的经历,就能增长见识;若是有相同的阅历,就会感慨:“哎呀确实如作者所言,就是这么一回事。”
看文字这件事终究是简单,要你走很长很长的路又实在太难,所以绝大部分的人更喜欢通过读书的简单方式,去认识难以谋面的人事物,理解这个世界的另一面。
于是很多人开始读书,开始拼命读书,开始读越来越多的书。当你读的书越多,就会发现自己越无知,因为“世界实在太大”,你对此还认识不够。
「 2 」
为什么今天的人有“读书焦虑症”?
很可能他是个读书致用型的人。他会抱怨要读的书太多了,列了长长的书单,满怀期待准备购买,又怕买了会没时间读,而且怕读书还记不住,到头来很多人读完书后还真是记不住,就骂自己无用,再生新一轮的焦虑。
其实不必这么纠结。
通过阅读,知道现实中许多事情大概是怎么个情况,有些事能在一些书里找到解决的方法,书里的有些文字让你有所启发,那这书就没白读。
信息爆炸的时代,手机屏幕里到处都是各种文章,恰似每个人拥有一个图书馆,不管是书还是文章,读了便想记住,遇到所谓的干货除了点击“收藏”便是想着要如何运用,急躁过后,在读下一本书的时候,便容易把前面的知识给忘记了。
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过目不忘的技能,你在看书的时候会困、会走神,这是人性所在,这是所有人都会面临的问题,那就别急。
倘若你觉得信息转化率低,那你可能要考虑是否出现如下的问题:
你是不是读得太快,以致于许多概念和逻辑还没弄明白,便草草过去了,是吗?
所以嘛,先别急躁。
这个时代,大家都急,急着挣钱,急着夺取名利,急着嫁人娶妻,急着搭火车赶飞机,也急着看书,恨不得拿到一本书就快速读完一本书,书里的知识能快速为我所用。
时不我待啊,人生苦短啊,赶紧赶紧啊。
可是,读书这事,本身是要付出时间和学习成本的。
一个欧美人,不花几年学点中文,连西游记都读不懂,也根本就不知道何谓“猴子派来的救兵”,不花些时间琢磨中文里的“意思”两字,他哪里知道这个社会究竟是几个意思。
诚然,抱着一本书死啃,会出现过度解读,这会让你不开心,以及特别枯燥。
有些人很喜欢把一本经典进行多次翻读,简称“把书翻烂”,读了再读,死磕每句话,甚至每个字,他们觉得这很有意义,大喊着要见微知著。
于是很多人纷纷效仿,结果效果甚微。
世上确有值得翻来覆去看的经典,但毕竟少,对于普通书籍们,偶尔翻翻就好,拿起一本书,你就老是想专注啃着它不放,大谈要钻研到字里行间里的每一个细节,那你的世界也只有细节,没有大局了。
「 3 」
有人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那么,读书多了,是不是就会让自己特别厉害,或者活得特别有意义?
这时候就得搬出古代人说的话进行引用了。
几千年前的老人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他的言下之意,读书方面,量的积累和思维深度挖掘,是相辅相成的。
但那老头又说:“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学也。”
所以多读书,比闷头想,效率更高。
是不是如此?
读一本书,反复思索,隐约有些心得,一千个人看哈姆雷特有一千种想法,当你看其他名家的笔记评述时,一拍大腿,顿时觉得“艾玛原来还可以从这个角度去思考啊”,醍醐灌顶的感觉油然而生。
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如果盖住村上春树写的推荐序,先看原文,有些感慨和想法,再去看老村的序,对这本书的理解,你就会多了新一层的角度。
认识事物,并不只有一个角度。从不同层面去看待,其实是非常好的“深度挖掘”,这很有可能会提升你思考和感悟的深度。
许多人的问题是读得不够,想得太多。
如果你想真正理解掌握单个主题的内容,可以往一个方向埋头读,否则读书越杂,越会觉得这世上的书与知识浩如烟海,无边无际,然后继续怨天怨地的说自己读书太少。
你在看过一本不错的书之后,出于保护自己观念的意识,会有执念:觉得这本书特别好,其他书都不如这本书。
当你眼里只有一本不错的书,或者只有几本不错的书,总是盯着觉得这些就是最好的书,那你将失去整个世界。
我刚开始痴迷读书那一段时间 ,觉得西德尼的《谋略大师》和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特别赞,其他小说都太弱,其他的书都没必要深读。
后来读了村上春树的《当我在跑步时我该谈些什么》和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才发现其他小说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好看。
此时我开始惭愧自己读书的视野太浅薄。
随着读的书越来越多,就会明白,不同的作者,不同的写作方式,将造就不同风格的书,会给你带来不同维度的见识和更广阔的视野。
余华、王小波、卡尔维诺、博尔赫斯,每一个牛逼哄哄的作家其牛逼方式各有不同,这时候再拿自己的认知给不同的书作比对,就显得特别滑稽了。
如果不把读书当成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放弃了纯粹的实用主义,不抱着读书以致用的态度,而将读书当做赏心乐事,你大概就会愿意承认:
世上许多人事物,许多文化知识,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优秀之处,各有千秋,只要一阅,就会见到不同的世界,也就不会焦虑书读得少或着急读完。
承认书是读不完的,你在读书的旅途中,便会静下心来,少一些纠结,慢慢的,将多一些惊喜,而这些惊喜将成为你读书的宝贵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