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蒲城发电有限公破坏已复垦的土地修建人工湖
蒲城发电有限公司在蒲城县孙镇甘南沟有一块倾倒都废弃粉煤灰的土地,共几百亩。2011年3月7日,蒲城电厂与大荔县天使瓜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许东胜签订了治理合同,约定李东胜植树造林、保持水土,栽植经济等,要求粉煤灰不能外露。
签订合同后,几年里,许东胜治理复垦了400余亩土地,并种植果树,套种了粮食等作物,并且,蒲城县国土局已经将许复垦的土地验收上报。
但是,到了2015年春季,蒲城电厂为了出卖土地底下的粉煤灰,要求许和第三方公司蒲城中森工贸公司签订彻底治理甘南沟粉煤灰场的合同。
据许东胜说,签此合同的目的就是淘走埋在地下的粉煤灰,他不愿意,但是,当时蒲城电厂办公室主任杨鹏、计划科科长王相如,连同蒲城中森工贸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忠民,三人以环保局要求整改为理由威逼他签合同,并答应在地下挖取粉煤灰每亩给他补住3万元,共132万元。
许动胜说,直到2016年春节,他多次催要,中森公司的王忠民才给了他23万元。
2016年正月初八,中森工贸公司强行毁挖了甘南沟地面上的果树,许东胜到蒲城电厂反映此事事,还被外面进来的人,在电厂办公室殴打一顿。许的儿子在毁树现场拍的照片,也被当场删掉。百亩果树就这样毁了,耕地也破坏了。
此后,蒲城中森工贸公司以有立项为由,开始大肆开挖土地,实际上是卖土地底下的粉煤灰,准备改变土地用途,建设人工湖,开发旅游休闲项目。
在此期间,蒲城县国土局多次给蒲城电厂去函,要求变更土地用途,恢复耕地,但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公司却一直置之不理,休闲旅游工程依然在进行。
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应该遵守国家,法律,但是,却毁坏果树、植被,破坏耕地,修建人工湖,开发旅游景区,难道土地法就约束不了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