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不是一种超自然的启示,而是遵循着人类精神的法则。梦被定义为睡眠者在睡眠中的心理活动。
梦可以区分为真实的、有价值的梦和徒然的、欺人的及无价值的梦。前者给做梦者带来警示或预知未来,后者则使梦者误入歧途或引导梦者走向毁灭。
梦并非马上就可以被理解的,而且也不可能肯定某个特殊难解的梦不能作一些重要的预言。古人对梦所持的前科学观点肯定与他们对宇宙的普遍观点相吻合。
梦的目的旨在使我们从日常生活中解脱出来。甚至当我们的整个心灵全神贯注于某件事情时,当我们悲痛欲绝或竭尽全力要解决一些问题时,梦所能做的只不过是进入我们的心境中,以象征来再现现实。
梦生活与清醒生活之间的两个观点间的矛盾确实不可调和,一方面为梦从现实生活中封闭和隔绝开来,另一方面为它们之间持续的相互侵入和相互依存。我们可以这么说,不管梦到什么,梦从现实生活中提取材料,从围绕现实生活的理性生活中提取材料,不管梦的结果如何离奇,它们从不会脱离现实世界,换言之,来源于我们通过外部或内在所感受到的素材。
构成梦内容的所有材料在某种程度上都来源于体验,也就是说,它们在梦中被再现或被记起。梦中内容所需的材料来源之一是儿时的经历,这材料在某种程度上既没有被记住,又没有出现在清醒生活中。因为儿时的材料在梦中主动出现,又因为,众所周知,我们记忆力中意识能力的空隙,使大部分儿时材料变得相当模糊,这种情况引起对梦的记忆增强产生兴趣。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征最引人注目和最难理解,它出现于再现材料的精华部分。像在清醒时生活一样,我们发现值得回忆的不单是最主要的部分,相反还有那些最无关紧要和最无意义的部分。这一类经验包括:偶然听见的谈话,无意中看到的别人的行为,或瞬间瞥见的人或物以及读物中零星的片段等。
梦中记忆明显偏爱清醒生活经历中的那些无关紧要和从不为人注意的元素。俗话说,梦产生于消化不良。
任何有关梦来源的详细分类,都包括下列四类,它们也可用做梦本身的分类。它们是:1.外部(客观的)感觉刺激2.内部(主观的)感觉刺激3.机体内部的躯体刺激4.纯粹精神来源的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