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始于颜值,喜欢一个地方又是始于什么呢?
也许是一首民谣,赵雷的《成都》,李志的《南京》,还有花粥的《西安》,或者是一道美食,北京的烤鸭,西安的泡馍,兰州的拉面。亦或是一种生活方式等等吧,喜欢一个地方,每个人都能为自己找到不止一个理由,就不像讨厌一个人、一个地方那样,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一般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都会很好奇,着急去验证自己之前听说的或者从网页、书中了解到的有关这个地方的种种或真或假的传闻。相对陌生的环境总是能不自觉的激发起人探索的欲望,也就时刻对这个地方充满着新鲜感。但是每个地方的变化不可能都想北上广深那样的一线大城市,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能让人持续的对这个地方发生兴趣,大多数城市的变化更像是蜗牛爬行一样,一眼看不出来,但是离开几年后回来就会突然发现他的变化,但是马上可能又会十分的失望,因为他的仅有的变化已经满足不了你的好奇和探索欲望,那些小变化可能在你一眼就是眼睛一睁就能尽收眼底的事。所以慢慢的就会产生离开这个地方的想法,因为这个地方对你来说已经没有了新鲜感,就像有些情侣最后会分开是一样的,没有人喜欢一成不变只会变老的人,就像没有人喜欢一直住在永远不变的大山里是一样的。
也许有人会说喜欢北京的老胡同,也有人会说喜欢深山老林的清净和自然,但是北京的老胡同里住的基本都是些上了年纪的老大爷和寻找廉价租房的北漂,深山老林里多得是空巢老人和零星几个匆匆来匆匆去的过往旅客,对他们来说,他们喜欢这个地方,因为新鲜感,但是这个新鲜感真的不长久,没有几个年轻人愿意放弃高楼林立、灯红酒绿的繁华现代都市闹区去住到那文化气息浓厚的老胡同,更不会有几个人愿意放弃城市方便、舒适的生活去深山里过男耕女织的日子。
多数的人们心里是想不停的换地方,但是事实上这样漂泊的人只是少数,那是不是说明其实一个地方对一些人来说保鲜期是很长久的呢。打个比方,就好比你手上佩戴的金戒指,时间久了会变得黯淡无光失去光泽,但是你不会摘下来把他扔了,多数是清洗一下重新带回来,为什么,因为贵啊,舍不得!对,不离开一个地方不是因为还觉得这个地方新鲜,是因为离开这里的代价太贵了,人们权衡利弊得失后,多数就会选择继续留下来,留下来的结果就是对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了热情和热爱,更多的是不满和厌恶。
也许有人会说我这全是胡说,他就觉得自己一直喜欢生活了几十年的这个地方,其实静心想想,你喜欢的已经不是这个地方,而是这个地方你喜欢的那个人或者爱着的那些人了。
喜欢一个地方,可能始于新鲜感,但是一定最后是终于喜欢一个或者一些人;一个地方的保鲜期有多久,其实就是要看你对这个地方的某个或某些人喜欢的有多深。
一家之言,亦或一派胡言。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