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洪烈的府里和心里,一直放着一间茅屋。
那里简陋狭小,陈设寒酸,里头放着别人家的枪,别人家的衣物,还有别人家的新娘。
别人家的新娘,是他爱了一辈子的姑娘。
老爷子书里主线的感情线常常被写崩,倒是副线,或者那些连副线都称不上副线的三言两语,常戳进我心里。
那年捐出一双眼的游坦之,那时从怀里掏出一对小铜人的张君宝,还有这个,在华丽王府里建了座草房子的完颜洪烈。
他们的初见几乎是三分之一的偶像剧都会化用的老套桥段,漂亮心善的姑娘救下了重伤的俊美少年,两相一对视,姑娘觉得男子“眉清目秀,鼻梁高耸,相貌俊美”,男孩觉得姑娘“芙蓉秀脸,双颊晕红,星眼如波”。
稍微把持不住一点的作者,就要写一部狗血爱情长篇出来了。
奈何老爷子翻云覆雨手,非要写个不走寻常路的偶像剧,于是完颜洪烈成了个非典型经典款偶像剧男二号:痴情多金英俊潇洒,还加上最近超流行的斯文败类人设,生对了时代那简直是要迷倒万千少女的,然而...
哪怕过了几十年,男二号也注定只能领到情比金坚光荣备胎的戏份。
于是,那个初见面时给他疗了伤还喂了他半碗鸡汤的姑娘,就成了他一辈子的朱砂痣和蚊子血,除了没得到,再没半点瑕疵。
我始终觉得,金人被老爷子写的狡猾残暴,很辣刻毒,实在是很难生出什么好感。可是,他们初见那天,我忽然想起一句歌词:
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
被砍的半死不活的完颜洪烈遇见了善良的包惜弱,她不过是出于好心救他一命,她心里有爱人,她还怀着那人的孩子。
可这些,完颜洪烈都不在乎。
他堂堂一个王子,守着一个村里姑娘的睡颜,守了一夜。
你说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凭他那点子小肚肠,他想的当然是怎么骗包惜弱嫁给他。
这个心里图谋着一国国主的王子,坐在一村头客栈里,想着怎么骗一个怀着别人孩子的女子嫁给她。
卑鄙当然是太卑鄙了,下作自然也是下作。可这个黑心烂肺的人,在那姑娘醒来的第一刻走进了她的床边,说:
“睡醒了吗?你烧得烫手,医生快来啦。”
这是他们从相识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这是完颜洪烈少得可怜的台词里,第一句,不坑不骗的真心话。
这样的话有两句...
下一句是:
我性命是娘子所救,小人这一生供娘子驱使,就是粉身碎骨,赴汤蹈火,那也是应该的。
我把《射雕》前两章翻了不下五遍,这样的话,真的,就只这么两句。
就这砸出去没二两重的几个字,他用一辈子,都做到了。
逃亡路上他帮她置办衣服,从外着到内衫一应俱全;他关注她饮食起居,一餐也没有对付;他带她从南一路走去北地,陪她看一路风光。
后来他娶了她。
王府里上下都对她恭敬有加,他更是对她百依百顺,他一生没对她说过一个不字,甚至同意她在王府里建了一间和她从前住的房子一样的茅屋,还命人回牛家村拿回了她所有旧物。
包惜弱心心念念要给丈夫立一个冢,没立成,于是就给自己盖了座坟茔,她一辈子活在那座坟里,其实是,早就死在了杨铁心与他分离的那天。
于是完颜洪烈是体贴也好,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她不在乎,也看不见。
完颜洪烈陪着一心装着别人的爱人,他其实也早就死了。
可惜的是,他还有知觉。
可那时他还是高兴 ,至少他的美玉,碎也是碎在了自己的怀里。
造化弄人,他没想到杨铁心还活着,他也没想到,世间之大茫茫万劫,他们竟还能有相见的一天。
他知道她心里没有他,他知道她一直忘不了,可他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连眉都不皱一下,就肯跟着那山野村夫去死。
那日杨铁心和包惜弱双双自裁的混乱的场面里,完颜洪烈没分到一句话。
完颜洪烈千方百计而娶得了包惜弱,但她心中始终未忘故夫,十余年来自己对她用情良苦,到头来还是落得如此下场,眼见她虽死,脸上兀自有心满意足、喜不自胜之情,与她成婚一十八年,几时又曾见她对自己露过这等神色?自己贵为皇子,在她心中,可一直远远及不上一个村野匹夫,不禁心中伤痛欲绝,掉头而去。
他的十八年,他千珍万重的十八年,没换得老爷子心软一下,给他留一句道别的话。
他爱了一辈子,抢了一辈子,等了一辈子,到头了,都没机会,和她道个别。
备胎人设是发挥的淋漓尽致一点没浪费。
我当然是完全支持包惜弱和杨铁心这苦命的两口子的,从一而终情比金坚的完美爱情啊。我就是多少有点可怜完颜洪烈而已。
他从小王子到老王爷的漫漫一生,其实过的并不太开心顺遂,可是他有一株漂亮的玫瑰,他拥有了这一朵玫瑰,就觉得可以填补从前生活里的所有不顺意了。
只是可惜,玫瑰刺多,只是可惜,花期太短。
这个倒霉的便宜爹王爷的故事,到这就结束了。只是太阳底下无新事,往后还会有下一个和再下一个再怎么努力也得不到那个人的倒霉蛋,于是我们终于知道:
原来这世上,就是有无论再怎么努力,也得不到的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