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不能离开MP3。”
“为什么,因为你是个毛孩子?”
“不是。这个和毛孩子没什么关系。”
“那是为什么?”
“因为它是我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
“我看见你没有它活得还好好的嘛,你就是个肉麻的中二的家伙。”
“你在表面可看不出来,社会对人的要求是这样,你看过《地狱是上帝不在的——”
“好,别卖弄你的才学,你告诉我为什么吧。”
因为里面住着我的灵魂。
我呆呆地看着手机,谁写的这东西。
每个人都会尝试着与自己对话,我只是稍微严重一点,一旦你把这件事情讲出来,那就有点矫情了。
我记得MP3是在暑假的时候拿到的,那时候的青葱岁月不像现在这般漫长。我不喜欢太直白的汉语歌,所以我毫无顾忌把里面默认的林俊杰和周杰伦删掉了。
“为什么要那样做?以为自己是个小混蛋,然后堂而皇之挂一个标牌放在你身上?”
“不是,要有距离感我才感觉有安全,汉语听上去太直白了——爱爱爱,说多了我都脸红了。不是母语的话我会我听不太懂,所以我,我可以猜测猜测,主人公在我耳边唱什么,他是在说爱情还是悲剧?他本人的心情如何?他出生在哪儿,他经历过什么事情?我不会刻意去看歌词,就像你一次考试成绩,你知道他考不好,但你不回去看他,心里的模糊感就在安慰自己。没事,考得不算差,说不定是阅卷人脑子抽了。你看,我说嘛!距离感还是很重要的。”
我躺在床上听,躺在桌子上听,躺在沙发上听。那么多日夜以来,我无法避免地听到了歌手愤慨的呼声,他们内心所压抑的情感,,就很慷慨地这么廉价地放在网上听,让我倍感惊讶和惭愧,暖色的风在我耳边吹拂,有些大声吼叫,配合着刺耳的电子乐,有些轻声细语,糅合着民谣吉他的小调,沙哑的嗓子不禁让我猜测他的身世。他是在加利福尼亚一个临海的小镇子出生,他父亲是个班卓琴乐手,孩提时代他喜欢到处疯玩,梦想变成父亲。
有的是出生在平民窟里,深色的肌肤给了他压力,但他具有他们种族特有的嗓子唱腔才华,他摸爬滚打,找到了自己的立足之地。
另外一个是纨绔子弟,傲桀不驯,在聚光灯下成长——
最后一个是个盲人,他背负着种族的命运。
“你看过他们的照片吗?”
“看过。”
“他们活得怎么样?”
“其实他们基本都有快乐的童年,多好啊!”
“所以你每次戴上耳机的时候你在想这些事情。他们的为人……”
“然后想到我自己。我想变成什么样的人。当然除了为人,还有艺术。”
“具体是什么呢?”
“电影配乐。还有……”
轰!啪咔!一辆车从我的头上飞驰而过,它飞到我的身后去,一个特写给了主人公的大风衣,他拿着手机朝镜头这边走过来。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眼前似乎看到了这些画面。以前玩得漂亮的脑洞大开的少年,现在九点钟才起床。
男女主人公要分离了,他们互相亲吻,然后眼眶湿润。我成为了那个男人,然后成为那个女人,我体会着别离的痛苦和快乐。
“离别时快乐的吗?”
“可以让观众悲伤,对编剧来说,这是最好的奖赏。而且我从来没有体会过被同龄人爱的感觉!很伤人,我觉得自己的脑干颤动了一下,可恶。就算很远的地方,我在北极她在南极,就算有一个爱我的同龄人异性,我也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幸福。更别提她抱着我了。我给了她我的心,但她想要我的灵魂。她的头发肯定是麋香味,唉!磁性荷尔蒙的味道,当一位女生的头发飞拂起来的时候,我闻到了那股味道。”
“瞧瞧这家伙,知耻啊。”
当然还有66号公路,还有高原雪山,还有我的斑驳陆离的箱子,里面住着十五岁的孩子,他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而大雨将至,他想要回到雨点的中心去,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公路上走着走着,要么是去追求一位女孩子,我看见小屋子里挤满了人,他们手中的锤子正在滴血,看见小孩子手中拿着刀枪和利剑;我远离家乡五百里了,你可以听见汽笛声起伏而远去,我的圣莫妮卡梦想喔,我的大学生活——当我把耳机塞到耳朵里,这世界就变得唯心了,它承担了我的精神世界的一部分,它让我联想最美妙的梦,逃离一下无聊的现实迈开双脚,做一个不善行动的老家伙,尽管它如此短暂。
“……所以你明白了吗?我讲了两遍,你每次都这么装聋子。”
“我明白了,你是个毛孩子。”
“为什么你老是提毛孩子。”
“~乡村的路~带我回家吧~去属于我的地方~西弗吉尼亚~大山妈妈~带我回家吧~乡村的路~”
他妈的。我切到自己手指了。做饭都要这么难吗?嗯?
过了许多年之后我才想起来,那句话也许是真的。当我失去了很多东西之后,MP3像一台冷藏库,我可以闻着里面的肉记起当年的场景和不成熟,人的脑神经就在里面回荡,让我想起里面有过什么长期记忆。
我曾经拥有过,而且我现在还有机会拥有,我也可以永远占有他们。多么幸福的日子。我只需要一台小小的MP3,嗨,摩根弗里曼,我不要木头和棋子,雕刻刀,我只要一台信海诺牌的,和我度过这漫长的21年监狱时光,足矣,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