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大火过后已经启动独立委员会去调查了,湖南郴州举报公职人员吃拿卡要后喝药的烟花爆竹店店主,一把火点燃了自己的店,这件事也成立联合调查组去调查了。
其实是两件没有关系的事,但在这个冬天,两把火烧出了很多东西。
我跟朋友说那几栋楼上的人得有多绝望啊,还不如在梦里被带走,少受罪。朋友说他倒是希望用最后那点清醒的时间写遗书。我想了想也是那么回事,来不及交代,也是遗憾,可见死亡面前没有完美的收场,多多少少都有缺憾,也不存在什么活人的感同身受,因为死的不是你,之所以悲伤,纯粹是自己活着的庆幸。
但这确实让很多人重新思考一些事情,比如自己的人生追求,比如自己的房子,比如要不要提前写一份遗嘱……
十年前刚到深圳的时候,同学催促我办个通行证去香港玩,我的同事说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如果不是为了明确的购物目标,他们平时也不会过去,且当时香港人普遍地还有些歧视大陆人,鉴于此我就更不想去了。
似乎扯远了,其实是想说,很多人重新思考自己背负半生贷款买下的房子到底有没有足够的意义,因为一场大火,我们惊觉很多过往默认的事情都是基于人能正常活到七八十岁的假设,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明天和意外说不准到底哪个先到。看视频里采访香港大火幸存的居民,有一位老先生满面哀伤,坦言自己的余生已没有足够精力和希望去再为自己奋斗出一间房子了。
我自己想,相当一部分国人似乎毕生都在追求一些不太值得的东西,我所说的不值得并非以经济价值来衡量,而是很多东西的渴求并不是出于自己内心的需要,只是跟风,“祖祖辈辈如此,我也就如此”,譬如买一套房子,譬如生两个大胖小子,国人的一生,总是在扮演一套古老封建习俗规定好的角色,从生到死都没机会做一回自己,当这样的人生迎来终点,人们会不会后悔呢?
近来在短视频经常刷到一些老年知识分子,他们已经步入暮年,多数儿孙满堂,有的已经丧偶,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人生可以重来,一定要按自己的意愿去活。
郴州的烟花店店主倒是有了充足的时间,他却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以此来抗争遭遇的不公,我们无法评判他的对错,甚至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不好提及这件事,只是有些感慨人生无常,命途多舛。
网上有人做了个设想,问如果香港那场大火发生地是大陆,结局如何?我不知道,这种事无法假设。但我有点好奇,如果郴州那件事发生在香港,又会如何?
莫名的,忽然又想到了《人民的名义》里祁同伟自杀前的那段独白:
这个世界在经历一些诡谲的变异,迅速而决然,让大部分人都反应不及,网络时代的一个坏处就是你只要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天南海北不同地域不同层面的各种事件,像是开了一双天眼,地球上的任何角落都无所遁形,但大量接触世界信息的另一个结果就是许多人的精神心理难以承载伴随这些事件而来的猛烈情绪,消化不掉就会原路返回吐到网络上,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有得必有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