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其创造的故事世界里唯一的上帝,即对故事全知和全能。但上帝最终还是要选择其中的某种人称、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视角去叙述故事。这选择,有什么依据吗?
写一个犯罪故事,就情节而言,最好的视角是什么?侦探?警察?受害者?罪犯?最近我想写一个抄袭为题材的故事,为此我设想了好几个版本。
第一版是,从正义方为主角度去写,深入邪恶方阵地,了解敌情,最终战胜。但最后考虑到现实因素,正义方也并没有完全伸张正义。
第二版是,从正邪交锋的角度写,彼此攻防拉锯,像查案一样,正义方最终拨开迷雾揪出了邪恶方。一本书只讲一个案件,从日常细节到人性,力所能及地连缀起来讲透。
第三版是,犯罪故事,邪恶女主作恶而逍遥法外。
第四版是,给邪恶女主增加一个劲敌作为陪衬。
第五版是,双女主,且两人都有精神问题,将抽象具象化,网络里交锋,精神上厮杀。
第六版是,双精神偏执女主,三层故事嵌套。
第五版的时候,我在想,我不擅长写实,我擅长虚构一个世界,将里面的抽象事物具象化。于是第五版我会想写有精神问题的主角,这样的主角的精神世界可以有非常大的虚构余地。
第六版的时候,我在写,这些版本的发展方向越来越猎奇了,形式越来越复杂。甚至我只是想到了嵌套的形式,却想不出什么样的内质需要用嵌套去呈现。于是又掉过头来在想,能否简简单单地写出一个故事呢?不要去设计什么复杂的线索网、逻辑网、结构网,只是一个将事实讲清楚的故事,不好吗?好,但是我自忖还做不到“大味至淡”,现在的我始终是在追求故事效果。
这么多版本的不断变化,其实也是我意图的不断变化。由刚开始的意淫惩恶扬善,到后来承认现实里这个故事是暂时无法得到光明结果的。于是第三版就希望写一个邪恶方逍遥法外的故事,来向每一个读到这篇故事的人作出警示。为了写犯罪视角,我甚至还列出几本书,希望自己好好研读一下,比如《洛丽塔》《天才雷普利》去观摩一下人家是怎么写的。到了第四版,是希望故事效果能紧张精彩,于是必须有势均力敌的对手,给自己列出的参考是电视剧《杀死伊芙》。第五版、第六版都是偏向考虑故事效果的结果,倾向于炫技。但我有这个“技”吗?与其硬撑着去尝试演高难度杂耍,不如将简单的故事讲出深度?
这六个版本里,并非完全是视角的问题,以情节为大背景的选择,还掺杂了故事结构、叙述线索、意识流与具象情节的偏重等考虑。如果将问题简化到只考虑故事撰写的视角,究竟有哪些视角可供选择?我自定义的是全视角、单视角、混用视角。
全视角时,视角最泛滥,所有的人物完全透明。一个场景写下来,就是一件事发生了,然后几个人各有什么反应,其背后的想法和感受又是什么。对我来说,看到所有人的想法,有一种时刻都有反馈的即时满足感。但总体上有一种混乱感。任何人的视角都不是长时间停留的,代入是短暂的,一下子就出戏了。其实次要人物心里究竟是什么想法,并不那么重要,通过外在的表现大概能明白就行了。而且写得太透了,一方面是太用力,要什么事都马上看到对其他人物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太单薄了,写得越多越细,其实就框死了,没有想象的空间,没有发散的可能,没有深沉的余地。
单视角时,只能知道一个人的想法,只能体会一个人的情绪,其余所有人都是臆测。这种故事写法天然就有利于做伏笔,因为一个视角的揣测不可能永远是对的。所以单视角其实非常适合悬疑的氛围。即便不是悬疑故事,也可以营造那种毫无着落的悬空感。也可以不利用这种单视角天生具备的优势,完全没问题,比如第一人称吧,完全可以写任何故事,但是有大主角之嫌。不论是褒是贬,是巅峰还是低谷,是内心还是外界,故事始终围绕一个人展开。比如007系列,永远是机智勇敢的特工先生,其他所有的情节和人物都是陪衬。
全视角和单视角混用是比较好用的。并不是说一旦采取某种视角,就必定全篇都必须保持全文一致。虽然按照行文的惯性和故事逻辑来讲,是应该这样。但这往往是读者容易忽略的,作者处理得轻描淡写,读者一般难以发觉。全篇大部分是单视角,适当时候用一下全视角,会给故事减少不少负担。
比如全篇故事大部分时候是围绕着人物a角度来写的,他是一个风光的政客。而人物t是个社区清洁工会偶尔出现那么几次,最后t终于拔枪射击,意图刺杀a。如果不开全视角来展现人物t的内心的话,需要多费些笔墨交代这个人的来龙去脉。但是如果t的刺杀只是一个特定的插曲,直接展示人物t的内心世界,就可以用旁白或内心独白解释清楚他为何会这么做。
明显的,就撰写视角而言我会偏好于混用视角。上帝选取撰写视角时,除了考虑最佳呈现角度,也考虑他自己的偏好。至于那个抄袭为题材的故事,我就竟会选择哪个版本的情节视角,或是再去想出其他的版本,还要继续考虑原材料的质地、自己有限的水平和技术、对成品的预期。
上帝选了视角,最终是为了看到。
远航随笔
远航员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