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十年代,李大爷被分配到偏远的拐子沟林场做了护林员。当时,李大爷和一个叫康大林的小伙子分在了一起,他俩负责的片区最省心,因那里很偏僻,去那里的人很少。
李大爷和康大林居住的是一间半土坯房,外屋半间是锅灶间,里屋是一铺大炕,房后就是一条山溪,他俩的生活用水就来自这条小溪。冬天大雪封山,小溪冰封,就只能化雪水吃了。
护林员看似悠闲自在,其实也担责任,好在李大爷他们片区偏僻,除了林场工人,很少见到当地百姓,防火防盗这两项任务基本上就不用担心了。李大爷和康大林天天扛着猎枪象征性地巡逻两趟,发现病虫害或其他情况,及时上报就行。
那个年代,护林员的防身必备就是猎枪,遇到大型野兽只有靠猎枪防身。有了猎枪,什么山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就成了他俩的家常便饭,偶尔也打上一只狍子啥的,但李大爷一般不打大型动物,更不打黄皮子和狐狸,山里人最忌讳的就是黄皮子和狐狸。
康大林年轻气盛,不听李大爷的告诫,他不但打大兽,还打黄皮子和狐狸。一次,他打死了一只母狐狸,还踩死了两只小狐狸幼崽,为此,李大爷狠狠训斥了康大林一顿,可康大林并不以为然,他不相信狐狸会成精。
一年夏天,林场发现了一种毛毛虫,李大爷怕虫害扩散,他急忙去场部回报灾情去了,留下康大林坚守岗位。像这样跑腿的事一般都是康大林去办,可李大爷好几个月没回家里,他想借此机会回家看看。
李大爷回场部的当天下午,康大林在巡山时遇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大闺女,那闺女长得很俊秀,自称叫胡丽,说是逃婚跑进了山里,迷路了。
康大林见胡丽饿的快不行了,就扶她回到住处,给她做了好吃的。当天因天色已晚,康大林就留胡丽住了一夜,准备第二天送她出林子。可第二天突降大雨,整整下了一天,胡丽只好又留在了康大林的住处。
看胡丽长得漂亮,还没处对象的康大林喜欢上了胡丽,他试探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没料想胡丽也对康大林有好感。那晚,他俩睡在了一个被窝里。
三天后,李大爷带着林场的两名技术员回来了,推开门,康大林和胡丽正搂在一起。胡丽看突然进来三个男人,臊的她满脸通红,她急忙穿好衣裳,慌慌张张跑了出去。康大林也慌忙穿好衣裳,面红耳赤地跟等在门外的李大爷他们打了一声招呼,就追胡丽去了。可找了老半天,也没看到胡丽的影子。康大林怕胡丽出意外,他赶紧跑回去叫上李大爷和那两名技术员一起帮着去找胡丽,可一直到天黑,他们的嗓子全都喊哑了,也没找到胡丽。
问明了胡丽的情况,李大爷他们三人都认为那闺女可能是个仙家,这样的深山老林子,谁家的闺女会来这?就听听她那名字,明明是狐狸吗。
当晚,大伙正在熟睡,忽听外面有响动,康大林以为胡丽回来了,他急忙开门跑了出去,结果什么也没有。可过了一会,外头又有动静,康大林端着猎枪就跑了出去。刚一开门,一个小黑影一闪就往房后的山溪跑去,像兔子那么大小。康大林没多想,啪就是一枪。
第二天一早,李大爷到房后山溪去拎水,在溪水边捡回一只死狐狸,身上有枪伤,应该是康大林昨晚打死的。
看到那只死狐狸,大伙坚信那个胡丽就是狐狸精。康大林虽有怀疑,但也信了,他觉得可能是以前猎杀的那只狐狸报复他来了,不然咋会有这么诡异的事情,别说一个女孩子,就是大小伙子,一个人也不敢轻易进这样的深山老林啊。
当晚,康大林高烧昏厥,人事不省,李大爷和那两位技术员急忙抬上康大林去了林业局的职工医院。
从此,康大林一病不起,在病床上躺了好几年。
一九八七年秋天,李大爷看护的那片林子砍伐,伐木工人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堆白骨。警方勘验后得出结论,那具白骨为女性,推断年龄为二十到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六五左右,跟十年前胡姓人家报失的案子吻合。
听到这个消息,躺了十年的康大林从床上爬了起来,他的病情渐渐好转 ,半个月后就能下床了。李大爷去看他的时候,康大林抱住李大爷就哭,他一边哭一边说:“大爷,胡丽不是狐狸精,是我害了她啊。”
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八十五岁李大爷还在为这事内疚,当时要是大面积找一找,要是不平白无故说胡丽是狐仙,胡丽也许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