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没?远远朝你跑过来一个女孩,她个子不高,小麦色的皮肤透着健康的绯红,扎着马尾辫,跑起来一颠一颠的,一双内双的小眼睛,戴着一副淡紫色的眼镜,活泼中平添了一些斯文。嘿嘿!这就是我——谢雨昕,一个有点小特别的女生。
特别“好看”的我
这里“好”是四声,我是个“好”看书的人。三年级暑假时,我看了很多书,由于痴迷看书,又不懂得保护眼睛,以致用眼过度,我不得不戴上了眼镜。我看的书涉猎范围很广,有故事类的、有植物类的、有科幻类的……家里的书也越买越多,整整两大书架上千本的书几乎都被我翻了个遍,有的甚至刷过好几遍。从书中我获取了很多知识,有次我们去爬山,看见满地的松果我说:“妈妈,你知道吗?松果在天晴时会舒展开鳞片晒太阳,在下雨时则会紧紧关闭,以防雨水渗进来。”妈妈半信半疑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会儿后,惊讶地问我:“还真的是呢!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笑笑说:“书上看的呀!”我看过的书越来越多,这样的事也越来越多。现在妈妈常常称赞我为“会移动的小百科”。出门玩儿时,我常常充当大家的讲解员,给他们讲一些小故事、小传说以及一些冷门的小知识,令他们听得目瞪口呆,这让我十分自豪,我暗暗想,我以后要看更多的书,带大家去认识更广阔的世界。
特别“爱美”的我
伸出我的手,看到没?在我右手的中指处有一层老茧,细看手指甚至还有些微微变形,这就是我“爱美”而留下的印记。
一年级的时候,刚开始学写字,我总是把握不好,字写得比较丑。这让“爱美”的我很是沮丧。为了写一手美字,我常常不惜花费大量时间观察、临摹每一个字,擦了写,擦了写,直到满意为止,其他同学几分钟就能完成的,我往往都要写上半小时。每当我觉得字写不好的时候,耳边总会响起妈妈的话:“字如其人,字正则人正。”这更让我深知字迹的重要,更加努力习字。后来,我不仅追求字迹的美,更痴迷上作业布局上的美,力争每份作业都能既正确又美观。渐渐地,因为写字过多,我的右手中指磨出了老茧,而我的作业当然也越来越美了。现在我常常会无意识地摸摸这个特别的手指头,虽然它不“美”,有时字写多了还有点疼,但我非常喜欢它,因为这是我通往“美字”路上的勋章。
我不仅特别“好看”,特别“爱美”,我还特别“好动”,比如动手给宠物狗白简做件小衣服啦!动手煮顿大餐啦!做个小点心啦!这些我都能信手拈来。还有还有,我还特别善良,特别友好,特别有正能量……总之,我是个挺特别的人。你愿意在你的好友名单上加上特别的我吗?偷偷告诉你,我可是特别会点赞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