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受教育的权利

人类不论认识自身还是群体,都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去认识的,这是人类思维的一种认识倾向。当人类社会出现后,人需要在社会中确立自己以及她人的关系。这样“分层”认识倾向在社会关系中就形成了阶层。

自原始社会,身份就成为了阶层划分的一种方法,中国社会一直以来都是身份阶层社会为主。对应的,以地中海为中心的欧洲城市国家中,团体成为阶层划分的方法。

不同的阶层被赋予不同的权利,阶层差异正来自其拥有的权利差异。

由此,中国成为身份权利社会,而欧洲演变为团体权利社会。

到北宋,官僚阶层成为中国社会中的独立阶层,并且通过科举考试确定了官僚阶层的进入门槛,即受教育的权利成为了官僚阶层的核心权利。

自北宋开始,官僚阶层逐步确定了免税免劳役等一系列由贵族垄断的权利,由此实现政治权利向经济权利延伸,成为中国社会中的“特权”阶层。

在中国社会中,经济上的特权主要就是免税免劳役的权利,这种特权在土地兼并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官僚阶层为了维护特权,将科举考试的人员限定为农户,而商人,服务业,罪犯等等及其子女都不能科举,同时,也剥夺了女性科举的权利。

在中国社会中,官僚阶层是普通人唯一可以向上晋升的阶层,从而分享经济权利。

通过剥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中国君主制国家也剥夺了女性向上晋升阶层的通道,由此,女性上千年以来不得不处于社会阶层的底部。

民国政府成立后,科学等现代教育学校成立,女性的受教育权利得到恢复,但是,仍受到经济条件和家庭支付能力的限制,往往只有富裕开明人家的女性可以进入现代学校。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民义务教育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且法律规定了中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地区贫困家庭无力支付教育相关费用,特别是女性的受教育权利被实际剥夺。

虽然中国目前的各个阶层不再拥有特权,但是受教育的权利仍是实现社会跃升的关键,女性实际受教育的权利仍受到经济的,思想认识等的限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张桂梅创立的华坪女子高中正是为无力支付高中学费的贫困家庭女性提供受教育的权利。期待有更多的“华坪女高”出现,为女性提供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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