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现在是大作家了,他年轻时代写过一篇《十八岁出门远行》,小说很荒诞。 小说写了一位年满十八岁的小伙子初次单独出门闯世界的经历,看上去像是一部“成长小说”。十八岁意味着长大成人,可以单独闯世界了。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是件好事情,而且是必要的。事实上,主人公“我”也正是这么认为的。这可以算是一次“成人礼”吧。我模仿着成人的举动,递烟、搭讪,可司机代答不理。我跑了一天,才想起搭车,汽车突然出现,又突然抛锚,老乡上来抢苹果,我为保护苹果被打的满脸是血,司机却哈哈大笑。余华就这样通过“我”的第一次出门远行的离奇遭遇,表达了对世界的看法:陌生、荒诞、无法理解,无从把握,从而流露一种人生漂泊的悲观情绪。
这让注重内容的读者简直呆了,哪有这种写法啊,他在干嘛啊。这就叫先锋小说。当然,他们这样写之后,读者用脚投票,《收获》等杂志销量大减。为什么,看不懂啊。看惯了故事的国人根本接受不了他们的先锋做派。
中国古代小说中的才子佳人小说有一个基本的剧情框架:私定终身后花园,才子赶考中状元,衣锦还乡大团圆。
读者感受到才子寒窗苦读的艰辛不易之后,在大团圆结局中享受否极泰来的愉悦感和满足感。只有取悦了观众,小说的读者才会多,尤其明清时代商品经济大发展,印刷雕版技术高度成熟,商家也要求作者用大团圆来吸引读者,更不用说瓦舍表演更要吸引观众。所以,古典才子佳人小说中的大团圆结局比比皆是。
余华却写了这样一段爱情。上半节:书生柳生寒窗苦读,靠卖字画来进京赶考,在春天,桃红柳绿时节,路遇佳人惠,惠招呼书生躲雨,青丝相赠,芳心暗许,嘱咐他:“不管有无功名,都请早去早回”,一切充满和谐的美感。下半节风云突变,柳生落榜归来,花园已颓败不堪,惠也难觅踪影。三年后,柳生再次赶考,遇到饥荒,以人为粮。在小酒馆遇到成为菜人的惠,她已经被人买下了一条腿。柳生用盘缠赎回她的腿,保了她一个全尸。柳生将其埋葬。回家,父母皆亡,无牵无挂,做了守坟人,十几年后,小姐复活与他相会,好奇之下,他掘开坟墓,小姐身躯竟完好无损,惊讶间,却见小姐来和他道别,说他掘开了坟墓,已无法复活,只能永世阴阳相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