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特别直接并且喜欢提建议的人,同事,领导,家人,朋友。只要是看到自己认为不合理或者有待提升到事情,总是想给予对方提醒和建议。然而要说服一个人是非常难的,这通常会出现三种情况:
1、对方直接就不认同。
2、对方认同,但并不执行。
3、对方认同,并执行。
这其中大部分是前两种。
要知道人是求存的,这存既有生存的意思,又有存在感的意思。如果自己给予对方建议,这对于人的内心来说通常都是不舒服的,因此也就会以不认同,不执行的方式来反馈。
只有少数人才会认为:不舒服才是进步的时候。
因此,面对大部分对方不认同不执行的情况,我们就会认为:
我再也不说了,说了也没有用的观点。
这种情况十分常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自己就是这样的认知。既然我的建议对方不采纳,我又何必找没趣呢。这是大多数人的情绪反馈。
这个问题周末的时候,用心的思考了下,我在想也许我原来的认识是错误的,并不是自己的建议别人不听,自己就没有收获。
有没有收益,这关键还是看我们的目标定义是什么?
如果我们定义的目标只有说服对方,并用对方最终去执行的目标来衡量,也许是无效的。但要知道这个过程除去这个目标之外还有一个事后输出,那就是我们又多了一次说服别人的练习经验。
没错,我们的目标除去这件事情本身的因果关系外,还有另外一个维度,就是自己能力的成长练习,每一次的沟通过程其实都是我们表现通用能力,练习通用能力的机会,我说了别人不听,并不是只有听才是衡量有用的标准,从练习的视角出发,我们完全可以给自己设定多维度的衡量体系,这样我们说服别人的过程最起码就会有一个最小化收益:
即一次练习表现能力的机会。
这“对方不听”本身就是自己练习表现能力的一种反馈,这正说明自己的说服能力还不行,进而就促进自己去优化自己说服这类人的能力,以当前的反馈作为输入,并形成新的说服逻辑。
毕竟表达沟通能力本身就是价值交换场景中必要的通用能力。
自己因此总结了一些说服别人的规则:
1、用对方认同的理念去表达自己的建议和观点(人默认是不喜欢动脑的,因此我们表达原因的内容如果是对方认同的,那么结果也会自然认同,不会过度考虑因果关系。例如我从老王那里买的水果不错,下次买其他东西也去他那里买吧。水果和其他东西的好坏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给当前做的事情提建议更不容易接受。因为人陷入其中的时候,会产生自己强烈的自我认同观点。因此要给别人提建议,也应该在不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例如,别人在炒菜的时候,你跟他说应该这样做那样做,别人是很反感的。事后却可以跟他分享如何做好一道菜,反而对方会更容易听。)
总之,面对我们一生都要具备的通用表现能力来看,我们正因为无法说服对方,才需要刻意练习,把每一次沟通表现的机会,都当作是一次刻意练习的好场景。
今日思考,不求绝对,但求养成思考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