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一对父子签下协定,协议要求儿子自己处理人生大事,而父亲则必须独立终老。这不由得在社会上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我国法律规定,孩子一旦超过16岁,便已经是成年人,父母不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年满18,于情于理,都理应自己解决人生大事,这本当无可非议。而当父母年老体衰时,助父母幸福终老则是每个子女的义务,更是子女的荣耀。现在,一张“父子协议”居然要“父母自己解决养老费,自己料理日常生活等各种事宜”,该协定对父母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年迈父母失去的是老有所依的保障。本质上,协议的签订,泯灭的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最美好的传统美德——孝道。
孔子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亲敬长,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陪父母春看万物复苏,夏看草木葱花,秋看硕果挂枝,冬看飞雪雾凇是儿女所应承担的义务,也是儿女幸福的权利啊。
夏侯淳,武将也,冲突于敌阵之间,伤一目,取之,曰:“父精母血, 不可弃也。”啖之。敌将恐其勇,服其情,退兵休战。古之一一个武夫,尚知父母养育之恩,何况我们接受良好教育的现代人呢?所谓的“父子协定"伤害了多少为子女殚精竭虑的父母啊。
也有人说,“传统的双向依赖的亲情与孝道是建立在农村社会多子多孙的人口基础和小农生产的经济基础之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应该有一种新型的父代与子代之间的关系来代替”,而他们没有考虑这样的现实,当今社会,孩子外出工作,家里父母成为孤独的“空巢老人”。在养老制度不健全的今天,年迈的父母怎么有能力“自己解决养老费,自己料理日常生活等各种事宜”呢?即使在养老制度比较健全的今后,父母可能不依赖孩子的经济帮助,但孩子的精神抚慰也是必不可少的。“常回家看看”, 唱出的不仅是一句歌词, 更唱出了父母对在外工作子女精神的渴求!假如我们用一纸协定来扼杀这种血脉亲情,我们又用什么来抚慰老人内心的孤寂?用什么来擦太空巢老人悲伤的眼泪?
当儿女与父母站在协议的对立面时,我深深地怀疑亲情是否还在。即使父母的赡养问题最终得到解决那又怎样,父母的心已然凄凉。这纸“父子协定”, 伤害的是父母亲情,刺痛的是社会良心,挑战的是法律底线,呼唤的是至上孝情。人是社会的产物,自然应该用最柔和的方式来创造和谐,而孝道则是子女给予父母最温暖的依靠。
《诗经》有言,“父兮生我, 母今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道出了父母养育之恩,陈情一表,演绎了李密“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意终余年”的祖孙情深。“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这些脸炙人口的名言名句,都是教育我们要孝老敬亲的,我们几乎就是背着这些名言名句长大的,这份孝文化让我们内心温暖。
浩浩荡荡流淌数千年的中华文化,孝道当推其首。让我们用实际行动去传承孝道,传承这一份美与爱,传承这一种伟大的传统民族文化,唤起每一个人内心最柔软的孝心!
父母情深似海,诸君务须记:百善孝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