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扫除一切腐败者!
一个曾经的叫花子想创建一个纯净的王朝,可这谈何容易!为此他制订了一系列严苛的制度:
1,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六十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2,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这个地方是剥皮用的,剥的是人皮。
3,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开国大将。其儿子被剥皮,他是第一个被当庭鞭死的大臣。
4,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不过实施性不强。
5,朱元璋的特务系统太厉害了。
6,刑罚:笞、杖、徒、流、死,还有凌迟(有人被割了3000多刀,还没死)、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
7,自明朝开国以后,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
8,明朝的奇特现象:戴死罪、徒流罪。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再不管死活地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干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9,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的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