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177若初
用一周的零散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本关于自我发现,关于信念的书。作者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本书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小说奖。
《一个人的朝圣》我最早看的是周国平的一本同名书,搜到这本书时,我不知道作者是谁,也不知道这本书的情况,但这种关于自我发现自我救赎,关于信念的书总是会特别吸引我,读起来非常的有共鸣。
很多外文的书,文化背景的不同,翻译的问题,读起来总会有一种"隔"的感觉,不管书有多出名,作者有多伟大,这些感觉常常会让你读不下去,或者需要耐着性子,还总是游离在文字之外,不能完全的融入。
但在读这本《一个人的朝圣》的时候,这种感觉一丁点儿也没有,我几乎是一字不落的读完这本书,中间的停顿也是因为我的时间问题。
边读边把触动我的句子做了标注,这是一本我做标注最多的书,看完还想再看第二遍的书。
末尾的一个章节甚至让我落了泪,看《芳华》,看《寻梦环游记》我都没有落泪,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这本书大概就刚好戳中了我的软肋吧。
故事情节比较简单,60岁的老人哈罗德,退休前一直在一家啤酒厂工作,除了上班,好像一辈子什么事都没做过,因为儿子戴维的关系与妻子莫琳的感情已疏离了很多年,虽然两人仍住在一起,但一个睡主卧,一个睡客房,已经很多年。
某一天,哈罗德收到一封信,一封来自遥远的贝里克郡小镇临终疗养院的粉色信封,那是他在啤酒厂工作时的同事奎妮的告别信,奎妮得了癌症,该做的都做了,只剩最后的等待,等待死亡的将临。
哈罗德很难过,给奎妮写了一封简单的回信,在去寄信的路上他想了 很多,路过一个一个的邮筒,他都没有投下那封信,总觉得信过于简单了,只是回一封信的做法也远远不够。
在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示后,哈罗德给奎妮的疗养院打了个电话,说他准备走路去看奎妮,让她等着他,他一天没到,她就要等着他。
打完电话,哈罗德就动身启程了,徒步,没有装备,没带手机,没带包,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没有换洗衣服,脚上穿着一双并不适合走远路的帆船鞋,就开始了这趟穿越大半个英格兰的徒步旅行。
一个60岁的老人,80多天的徒步,700多公里的旅程。
一个人走在不停向前的路上,沿途经过不同的地方,看见不同的道路村庄城镇,遇见各种不同的人,每个平凡普通的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故事。
从你开始上路的那一刹那,过去的生活,过去的世界就已被隔绝,在新的时空里,你在经历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时,旧的自己不断被你发现,从前忘记了的事也一桩桩全被想起,错过的人和事,让你遗憾的,令你悲痛的,甚至童年的点滴,都会在你一个人不断行走,左脚右脚不断交替向前的孤独和机械里,全然的看见,全然的发现。
哈罗德一路行走,一路遇见各种各样的人,有加油站头发油腻脸颊苍白的女孩,有双手叠在肚皮坐在屋檐下晒太阳的小酒馆老板,有从前是医生现在是清洁工、语言粗鲁心地善良被男友抛弃的女人,有每周一趟火车旅行去与球鞋男孩约会的银发绅士,有签名售书被热捧的娱乐明星,还有后来加入哈罗德朝圣队伍的那些跟随者,一路孤独,也一路遇见了太多太多的人。
这些人里对哈罗德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那个加油站女孩儿,那是哈罗德最早遇见,还没有做出徒步去看奎妮的决定之前,见到的第一个人,而正是女孩儿的话才让他做了这样的决定,才引出后面的故事。
女孩儿在得知哈罗德的朋友得了癌症以后,对他说了这样的一番话:
“但你总要积极点儿,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你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瞬间对女孩儿充满了敬佩,觉得她现在看起来像是站在一团光的中央。
哈罗德在后来的旅途中时常会给女孩儿写信,寄明信片,最后一次,在他到达贝里克郡见过奎妮后,他不知道自己接下去要走去哪里,在最孤单最痛苦的时候他还是写信给了女孩儿,女孩儿拿着信去找了莫琳,并提醒莫琳去贝里克郡接回哈罗德。
其实女孩儿也就是个普通的女孩儿,她没有哈罗德想象的那种光芒,她在见到莫琳时,坦白说她说了谎,她骗了哈罗德,她那个得癌症的阿姨早就去世了,她并没能拯救癌症患者。
不过,哈罗德的徒步真的是去拯救癌症晚期的奎妮吗?如果说有拯救,他其实拯救的是他自己,把他自己从过去那个世界里拯救了出来。
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她当时最不需要的负担。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
哈罗德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突然出现的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了。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他这样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像现在这样,走在路上。
穿过一个又一个人声鼎沸的城镇,走过一条又一条寥落的公路,哈罗德开始明白某些过去的时刻,仿佛它们才刚刚发生,有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现在,陷入了回忆中,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个的错误,矛盾,不该作的选择,却无法改变任何事物情。”
在城里时,哈罗德的思维仿佛停滞了,现在回到野外,一个地方接一个地方地走下去,他脑海里一张张画面终于又回来了。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海里絮絮的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
这一路见过的人,每个人都与众不同,但没有谁让他感觉特别奇怪,他想到自己的人生,表面上看似再平凡不过的生活,实际上却藏着这么多的黑暗和磨难。
他发现正是这些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使他讶异,牵动他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便显得平淡无奇,他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请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故事的结局是莫琳通过这次徒步的壮举重新爱上了哈罗德,他们牵着手在沙滩上,影子渐渐重叠在一起。
小说中哈罗德的人生,离我很遥远,却又有很多的地方让我感同身受,我甚至觉得,如果我是哈罗德,我大概也会去决定那样的一场行走,当身体在路上的时候,生活的滤镜会凸显出它的作用,过往种种,遗憾,错误,救赎,爱,都会了了分明,会重新进化出一个全新的你。
我想,我也需要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也许,每个人都需要。
期待有那么一天,有那么一个时刻,心无旁骛,安心出发,上路,坚定的走下去。
(无戒365训练营第6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