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潘振元老师讲座,受益匪浅。
1、书条石属于碑刻范畴
凡将法帖与名家书诗图文镌刻在条石上的,统称为书条石,属于碑刻范畴。碑刻有“碑”和“刻”两个不同的概念。
碑:将纪念性歌功颂德的纪事、立传文字,钩摹于石,竖直立石为碑。
刻:将摩崖、塔铭、造像、石经、经幢、题名、诗文和名人书迹等刻于石上者,泛称为刻石。
容庚《丛帖琐谈》对碑志帖又作了明确的区分。“直石叫作碑,方石叫作志,横石叫作帖”。
苏州园林中那些嵌在廊壁的法帖与园记、诗文的横形条石,应该称作“刻石”或“帖”。但“刻石”含义过于宽泛,而 “帖”的含义又相对狭小。
苏州人将园林中横形条石统称为“书条石”是一种创造,它首先肯定其材质是条石,其次打破了“帖”的局限性,使书条石的包容性及其内涵得到极大的延伸。
2、书条石产生其源头是私帖的盛行
宋代的《淳化阁帖》,为我国最早的法帖。这个“法”字,与法宫、法座、法酒一样,属于内廷所有,故学术界称之为官刻。
苏州园林书条石上的刻帖,全为私刻,在明代大量出现。这一方面因吴门书派的崛起,一方面又仰赖苏州的收藏家。他们多为学者和书画家,其刻帖不仅有市场需求的因素,也有个人研习的需要与喜好。其中,文徵明将本朝书家和自己的书法汇入《停云馆帖》内,当然有传之久远的想法。随着这种刻帖风气演变为庭园的点缀,使书条石的这种形式在苏州蔚然成风。
3、留园书条石被誉为“帖学”的百科全书
与苏州各园相比,留园书条石的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品质也最突出。基本囊括了三国魏晋到唐宋元明清各个时期100多名家经典作品。这些作品分别来自《二王法帖》、《仁聚堂法帖》、《宋贤六十五种》、《一经堂藏帖》等,
那些刻石,不仅传播了园林文化,还成为研究园林历史的重要文献。黑底白字的书条石镶嵌在园林的廊壁间,与苏州传统审美的粉墙黛瓦一样,给人简洁 、素净、对比鲜明的视觉效果。
4、《赐岳飞批剳卷》
留园《仁聚堂法帖》中宋高宗条石《赐岳飞批剳卷》最为吸引眼球。此条石计99字,俗称此帖为《付岳飞》,原墨迹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帖名应是此是宋高宗亲自写给岳飞的手勅。此由宋高宗亲自书写的手勅,无论在整体格局上,还是具体点画形态上,都受王字的影响,用笔精纯,结字疏朗,在帝皇间算是拔萃之作。
宋高宗赵构是徽宗第九子,自小酷爱书法,初学黄庭坚,继学米芾,后专意钟王,几无一日之懈,自称“余五十年间,非大利害相妨,未始一日捨笔墨” 。精真、行、草书,笔法洒脱婉丽,自然流畅,颇得晋韵。明陶宗仪在《书史会要》中评其有“天纵之能,无不造妙。”
从此勅看,当时岳飞在宋高宗心中是一员爱将。如文所言: “风霜已寒,征驭良苦。”传递了一种体恤之情。
接下来又表达了深切的期待:“长江上游一带,缓急之际,全藉卿军照爱。”这种将国家安危托付给岳飞的词意,传达出对岳飞是多么的信任!
且如文尾之言“如卿体国,岂待多言” 。可惜此时的岳飞,岂能知道自己最后悲惨的结局!由于赵构一生苟且偷安,匿怨忘亲,重用奸臣。当大功垂成之际,只想保牢自己的帝位,便冤杀岳飞父子,乞和于金,而偏安一方。
5、留园《宋贤六十五种》多为刘恕自刻帖
《宋贤六十五种》主要是刘恕的自刻帖,计99石。
《留园志》载:“清嘉道间留园主人刘恕采历代旧刻及家藏墨迹,自刻摹勒上石,除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蔡襄四大家外,还广泛收集司马光、王安石、秦观、贺铸、文天祥、陆游,荟萃为《宋贤六十五种》,另附少量宋代以前诸贤如晋代王珣《伯远帖》及谢安、欧阳询等书法,还有沈度书《不自弃说》、米芾书《名花诗》……洋洋大观,为他处所罕见”。
6、米芾临王羲之《破羝帖》轶事
《宋贤六十五种》远远超出六十五种范围,其中不仅保存了大量流传少见的名人法帖,同时也通过法帖留下了不少遗事逸闻。
其中,米芾临王羲之的《破羝帖》(又名《王略帖》)最为有名。《王略帖》有这样一则故事:米芾来到真州后,登舟探访蔡攸,蔡攸便取出了自己珍藏的王羲之《王略帖》给他赏玩。米芾见到这幅气韵高古,苍雄沉着,逸迈奇崛的真迹,惊奇称绝。决意要将自己收藏的画与它交换。而蔡攸难以割舍,脸带难色,婉加拒绝。不料米芾突然跑到船边大叫:“你若不与我交换,我即跳江而死。”蔡攸出于无奈只能将《王略帖》与其藏画换了。米芾收藏到《王略帖》真迹后,天天醉心临写揣摩,爱不释手,每日入睡前,还要将其藏入小箱,放置枕边方才入睡。米芾即在得到王羲之的《王略帖》、谢安《八月五日帖》、王献之《十二日帖》后,欣然将书斋名为“宝晋斋”,以表崇尚晋人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