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地下121天》这本书,我看到了个悲惨少年的成长。
史雷克是个孤儿,无父无母也没有亲人和朋友,他现在十三岁上中学,领养他的女人也不善待他。他还近视,三米以外都看不见。他还讨厌烟。他常常跑进地铁去避难。一次他在地下待了121天。
他在地下以卖报为生,还在一家饭馆扫地,因此他认识了一些朋友。一位女士叫粉红脸女士,她有一个儿子,常常看她,一坐沙发,就掉钱。还有一位女服务员,每天都多给他食物。他的家在地道里,每天睡报纸床,早晚吃剩饭,中午吃新的饭。但是有一天工人们要修补地道,就当他要被发现时他被一位司机救了下来,从此不再往下走,是在往上走,走往光明。
这是一本成长小说,主人公从一个胆小到成熟稳重的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