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坐在餐厅里的一张单人小桌旁,时不时啜一口手中的橘味饮料。这是一个连锁餐厅,来就餐的人比别处要多一些。多数是小孩子和她们的妈妈。一盘香喷喷的披萨,或者是一块浮出香味的牛排。饮料有一点甜。这和多多戒糖的理念不符合。但因为是白嫖,多多笑了一下:滋味挺好。不知不觉就写了一百多字。多多感慨了一下。这是抛弃了玩游戏的时间换来的。一丢丢廉价的成就感。多多正了正自己的草帽。又啜吸了一口饮料,才有些恋恋不舍地准备放下手机。
写作是什么?多多在努力想这个话题。努力把思想中有关读书的东西都连接起来造一个尽量看起来巨大的城堡。电影《偷书者》和小说《偷书者》和毛姆的散文集《阅读是一所巨大的避难所》。“都来吧。”加入我,多多笑了笑。
晚上带老爹去散步,听他絮絮叨叨说一些许久以前的事。时光不算温柔,只是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容下所有的意难平。“还是要写够2000字吗?那对你真是一个挑战。”“试试吧。”多多的嘴角微微一动。当人们阅读的时候,屏蔽了所有的凡尘琐事,当人们写作的时候,何尝又不是一种情绪上的抒发呢?复盘一下这两天看的书,有关于小说的视角问题。余华说希望自己看得第一部小说是川端康成的作品。我也看了很久,在没有接触到文本分析和创意写作的时候,鼠目寸光,只能看到故事的曲折离奇,人物情感的波涛汹涌,对怎么写,或者说是对结构漠不关心。现在好一点。能把自己看得理论和小说家的技巧相结合。比如《偷书贼》里前一部分以死神视角讲故事的方式。那么视角是多变的好,还是相对固定的方式比较好,取决于作者的设计。川端康成的小说在叙述中舒缓柔美。余华欣赏的是措辞吧。每天记录下自己看得书和自己的思考,每天在自言自语中美化自己一番。键盘发出哒哒的声音,像是雨时屋檐下的水晶珠,溅落在石板上凌乱无序的碎玉。可是也有些焦虑的,无所适从的光阴慢慢从指缝间流去。
她长着一张非常标致的鹅蛋脸,夜光下,鼻边的阴影更重些,越发衬托出细长的鼻梁。看起来不像是三十七岁的样子,言谈举止有些说不出来的幼稚。和多多不熟悉,可越是不熟悉反而可以无所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