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作家李睿秋对于“快乐”二字的观点,道理很简单,但当我们结合当下的种种生活习惯却细思极恐,李睿秋认为:
快乐分为两类,一类是动手做一件事情获得的快乐,也就是创造;另一类是使用一个东西获得的快乐,也就是消费。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当我们打开手机,那些经过系统算法处理过的,越来越符合我们个人喜好和欲望的信息便扑面而来。借助手机,我们只需要简单的点一点,便能获得快乐,但同时这也在一点点消费我们的心力,甚至在不知不觉中我们的认知会逐渐被局限在我们舒适的区域里,陷入廉价的快乐不得自拔,我们的大脑也将很难再去处理那些对成长有益但需要坚持不懈的事。
而我们也能够通过创造来获得快乐,去阅读、去生活,和朋友交流,和家人去踏青,保持开放的态度拥抱真实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