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就是个书奴

(一)

不知道,有时候竟会为了去逛一间旧书店,穿越大半个城市,明明生活拮据,还是用几天的伙食费买下了几本旧书,当精神食粮。上个月,生活费只有一千块,花了三百在当当网上买了十二本书,宿舍的人十分诧异,我却洋洋自得,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

我喜欢看书,也喜欢把自己中意的书买下。


老实说,我怀疑自己对书本有很强的占有欲。这是源于我的一个不算坏的坏习惯,我看书时总喜欢即时划下一些句子,有时写上几句想法,有时作为帮助阅读故事逻辑的标记,有时又是作一些注解之类的。总而言之,书本白花花的来到我这里,我却总将它们弄得密密麻麻。

这样子,我还怎样借书回来看?有一次从图书馆借回一本关于影视创作的书,受益颇多,当场我就用了签字笔在上面划了几行。

我发现自己永远养不成用另一个本子摘抄下来的习惯。

后来怎么着?还书的时候,被管理员看见书上面的痕迹,当场被扣了钱。

占有欲驱使我买下自己喜欢的书。买回来,自己爱怎么写和画,都没人理睬你了。

(二)

我发现,将书买回来之后,我的阅读速度以及专注力有了显著的改善。因为我是这样想的,自己花钱买回来的书,不仔仔细细看完不是很浪费吗?再者就是,由于可以随便做笔记,我的灵感很快就被誊写在一旁,这些都有益于加深我对书本内容的记忆,以及自身想法的发掘和激发。

我的床上架着一张折叠书桌,自从买了书回来,它就没有折叠过。我将书一层层的放在上面,桌子靠着墙角,平时都是放在床尾的,冬天我会将它移到床头,挡风。我的床位正对着宿舍的窗子,睡觉的时候开了一道小缝通风换气,一到冬天,我的脖子老是进风,很难入睡。

自从这些书来到我身边,我就独宠它一人,因为我没有后宫三千。我花在看书的时间多了很多,我甚至开始变得“不合群”起来:我没空去追最新的电视剧,达康书记是从表情包那里认识的;我不去看综艺节目,虽然好笑,但是一看就得俩小时,太浪费时间了;我经常神秘搞失踪,她们不知道,我又跑到图书馆的角落里和书本谈恋爱啦。


因为喜欢读书,才喜欢上写作。这对于我来说,一定是有先后顺序的,因为如果不去看书,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一点不夸张。

以前,描述一个人,我有限知识里,会使我这样去展开:她有一双有神的大眼睛,鼻子挺拔,声音很好听,但就是不怎么爱跟人说话。

多读书之后,思维也会拓展,所描述的东西也不流于表面,反而内敛化了许多。现在我会这样去展开:那个美丽非常的女孩总是凝望着窗,将背影留给我们。

前后两句描写,并非有错,只是我更喜欢第二种的表达,这能让我马上联想得到情景,以及主人公的心境。

(三)

大家都说,要养成读书的习惯,我就这么走偏了,养成了买书来看的习惯。

因为有些书,如果不买下来,拥有它,我会后悔的。

去年,我无意中去到一间很有特色的书店,后来发现原来是卖二手书的。要知道,像我这种伪文青,非常喜欢逛这些情怀满满的书店。里面的二手书大多都是卖一元两元一本,当然,也有特立独行的。

当时我手里拿着一本《傲慢与偏见》,是香港华源出版社的旧版,售价是三十元。我二话没说,买了下来,回去的路上,朋友笑我被骗了。

我嘴上没说,心里道:一点也不,我觉得物有所值。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这本书是比较早流入中国的一个版本,现在市面上这样的书卖一本少一本,很有收藏的价值。上面的繁体字,书页的厚度及暗黄的页边,都让我宝贝异常。

然而当时我买下它的时候,理由很简单,因为当我翻开这本书,悄悄笑了一下,至于为什么会笑,我想肯定是出于喜欢,而不是我傻了。


好吧,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变。我过上了书奴的生活。

每个月从自己的生活费里,留出一部分用于购买自己喜欢的书,当然,这些书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要买的,否则我就不用吃饭了。

我还走上了兼职的道路,为的就是让买书和买衣服实现平衡,我不能够眼睁睁看着我的书被冷落了呀!

(四)

书是什么?知识的海洋还是未来的蓝图?

对我而言,它只是我的一个影子,陪伴我的影子,让我有安全感的同时,不失去孤独感。

一旦爱上读书,就会自动屏蔽周围的喧嚣,默默地翻页,默默地做注解。那个时候,你会满心期待自己一个人偷偷享受那闲暇愉悦的时光,不希望有任何打扰。

所以,爱读书的人,从来都不会觉得孤独,因为有书为伴。

广州有一家二手书店,它立在繁华高楼旁的一个暗巷里,遗世而独立,一个不留神,就能与它擦肩而过。店主吴老师是个爱读书的人,也是个会讲故事的人,每天守着这个旧书屋,挣的钱只够一天的饭钱,再无盈余。


周围不少人对此颇有些争议,劝他转手卖了算了,但他还是坚持收书,卖书。成为繁华的都市中,暂时昏暗的一角,但我相信它迟早会发光。

一次的拜访,偶然有幸见到吴老本人,当问起一个人每天守着这间店,会觉得闷吗?

他说:一把年纪,不需要什么陪伴,何况一屋子的书,可以陪自己解闷了。

他爱书,所以才会坚持把这间店经营下来,他说,很多人有时候找不到想要的书,来我这里转一转,就找到了,而且还那么便宜。书的价格虽低,但价值高就行,找到它合适的主人,就发挥了最大的价值,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五)

曾经我以为,一个人拿着书独来独往,就是孤独,而成群结队,才是幸福。

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他们只是背影孤独,但内心却十分富足。

爱看书的人,巴不得身边偶尔能清静一下,享受一个人的美好,享受孤独带来的思考。


我发现很多人喜欢深夜读书,我也是。因为深夜能带给人平静,内心能激发出更多的共鸣。我将书堆在床上而不放在书桌底,是因为床上干净,我的书配得上如此待遇

拥有一本喜欢的书,同时阅读那本书,都让人感到欢喜。不禁让你幻想有一个布满阳光的午后,什么也不干,窝在吊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而旁边摆放着自己自制的书柜,按照自己的喜好编排,旧书放在左边,新书放在右边。下雨天,适合怀念,就挑一本看过的书,重新翻阅一遍,旧时的记忆顿时浮现;深夜的时候,爱思考,取下一本新书,轻轻撕下外包装,相遇的时候记得问声好。

我买书,是因为我爱这本书,所以我甘于成为书奴。而作为回报,它也竭尽所能的多陪伴我,丰富了我的大脑不止,还充沛了我的内心。

这辈子那么长那么长,不找点有趣的事做,多可惜。

好在我找到了,就是赚钱养书,然后看书。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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