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感情的消失,就好像冰箱停电之后里面的食物变质一样,冰箱没错,食物也沒错,只是不来电了。
既然选择了分手,那就要互相体面一些,各自互相祝福走好以后的路,既然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倘若互相折磨,伤害的依旧还是彼此。
男方辱骂女方“连狗都不如”
小林(化名)是外地人,但她已经在福州打工了多年,2019年的时候,她认识了同样在福州打工的同龄人小鲍(化名)。
在小鲍的主动追求下,很快两人就坠入了爱河,恋爱的本质也就是这样,起初你侬我侬,大家各自喜欢的不得了,可时间久了,慢慢的矛盾就出来了。
2021年,恋爱满打满算刚过两个年头,小林就提出了分手,原因是她觉得男友的占有欲太过于强烈,哪怕跟异性简单的接触,说几句话,都会遭到男友的辱骂。
事实上小林也说了,恋爱期间她和男友也分分合合过好多次,可每一次男友都是耍无赖拉着她,堵着门不让她走,所以她的分手之路走得也并不顺利。
然而这一次让小林没想到的是,分手之后男友却发短信辱骂她,内容更是极其难听,大概意思就是:养了她2年,连条狗都不如……(自己看图吧)。
就这样8月1日,小林搬出了她和男友共同居住的出租屋,可让她更加气愤的是,此后小鲍又发了侮辱信息到了她工作的微信群以及短视频平台,还配的有她的照片。
按道理来说,分手了就分手了呗,那就好聚好散,可小鲍这番操作又是为何呢?此时,小林只想跟小鲍彻底断绝这份感情,也希望能从小鲍那里拿到16000的分手费用。
至于为何是16000的分手费,小林也是有着自己的算法。
第一就是:她的电动车在前不久被男友拿过去以旧换新了,这一点需要补偿。
第二就是:她价值3000元的手机在吵架过程中自己给摔坏了,小林的意思是男友不追着她吵,她也不会气得摔手机,所以这一点,男友也必须要负责赔偿她的手机。
第三就是:分手后的8月17号小林发现经期还没有来,于是就买了验孕棒,这一查果然还是怀孕了,随后她就去医院做了手术,这一点理应需要男友承担手术费用以及调理费用。
这三项全部合计下来,小林就预估了1.6万元的分手补偿费用。
得知了小林的需求,当下调解员就试图拨通了小鲍的电话,想要跟他谈谈这段感情的事情,找个合理的方案给彼此的感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可小鲍接通电话后却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他矢口否认是自己骚扰了小林,而是小林先骚扰的他。
原来分手后小林就拉黑了男友小鲍的所有联系方式,所以小鲍并无法骚扰小林,而小林在8月17号发现怀孕后这才又联系了小鲍,希望他能出面解决这个事情,可最终小鲍没有赶到医院,
事后两人就发生了争吵,小鲍认为孩子不是他的,毕竟分手那么久了,而小林觉得小鲍是不想负责任,所以才有了这后续的辱骂信息等等问题的存在。
关于电动车以旧换新,小鲍表示已经给了小林500元的差价,手机不是他摔的,所以这点也不会负责赔偿,孩子只要证明是他的,那么也会负责到底。
证明不了,我就起诉你敲诈
听到小鲍这么一说,调解员也有些为难了,她们也知道想要得到1.6万元的分手费肯定是有难度的,毕竟电动车已经补偿了钱,而手机确实也是小林自己吵架生气摔坏的,手术费用也只有1800元的发票,别的任何发票小林都拿不出来。
调解员劝说着小林退一步,很多事情不可能全部都推到男方身上,自己也要负一点责任,经过劝说,小林退了一步,把1.6万元的补偿降到了1万,同时她表示,底线就是1万,少了1万没得谈。
小林让了步,随后调解员就来到了和小鲍约见的地方,只是小林站在路口没有跟着过去,她怕双方会因为情绪激动发生矛盾。
见面后,再次质问小鲍是否有发辱骂信息时,他依旧否认了,直言自己不会骚扰小林,可面对证据,眼看着慌说不下去了,小鲍又改口自己发出去的信息没有写名字,所以不算骚扰小林,是她自己对号入座。
可小鲍似乎都忘了,虽然他没有点名,但配的有小林的照片,在这一点上,小林完全是可以起诉他的。
经过一番普法教育,小鲍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然而话锋一转,他拿出了手机亮出了聊天记录,他说其实跟侮辱信息没有什么关系,现在小林说白了就是想要分手费罢了,其它的根本不是个什么事。
说到这儿,调解员也提出了小林已经做了让步,从1.6万降到了1万,她们问着小鲍是个什么想法,能不能接受?
那还用说么,小鲍同志当然是气愤的就拒绝了,在他的思想里,孩子可能就不是他的,说着他又快速地翻开了一条聊天记录,
原来在小林告诉他怀孕后,小鲍就给小林发了消息,让她等两天,然后小鲍会带着小林去医院做B超,然后再做DNA,倘若真的是小鲍的,那么他会负责到底。可小林并没有等他,自己就做手术。
此时小鲍大声的质问着站在不远处的小林,两天就等不了吗?那么急吗?你要证明不了孩子是我的,我起诉你诈骗。
对此小林解释,当时已经在了医院,而且也做好了检查,医生说等不了了,所以她才做了手术。可这个说法很显然有些牵强,至少医生不可能是会去强迫她的,甚至是不鼓励做这种手术的。
事已至此,小鲍也不想在这段感情中纠缠了,1万元的分手费他肯定是给不了的,因为女友小林经常和异性在一起,虽然女友自己做的B超单上从时间推算可能是他的,但小鲍也不愿意说服内心就一定是自己的,他只能给到3000元的分手费。
一听到只有3000元,小林来了脾气,直言不想浪费时间了,要请律师起诉小林,说罢便骑着电动车走了。
调解员只好再次劝说起了小鲍,作为一个男人,应该要承担自己的过错,好聚好散,给各自一点体面,3000元的补偿确实太少了,因为小林现在还要打吊水,心率也低,每天还要去医院治疗。
此时小鲍又冷不丁的丢出了一条聊天记录,这是调解的前一天小林发给他的,原来在前一天小林还要的只是6000元分手费,这才一天时间,她就涨到了1.6万,现在又降到了1万,所以小鲍很是生气,他就觉得小林是在敲诈他,而且他也认为小林的浮动太大,要分手费根本就没有个什么依据,完全是看心情而定一样。
调解员也看得出来,其实小鲍还是有心解决这个问题的,最终经过劝说,小鲍这边的工作做通了,他也愿意按照小林说的这个6000元作为补偿标准,只要写个协议就行。
当下,调解员准备第二天再找小林沟通一下,她们跟小鲍分开走到路口时,发现小林并没有离开,而是依旧在这里等着,当即她们也说了小鲍愿意给6000元作为分手费,也达到了小林最初的内心要求,
原本都以为小林会欣然接受,可没想到的是小林还是坚决要1万元作为分手费,她依旧有着自己的理由,6000元是前一天的沟通价,现在闹到了这个地步,少了1万元绝对不接受。
临走之际,小林也说了一句非常霸气的话,宁愿拿着这笔钱请律师,反正没有一万绝对没商量。就这样,调解了个寂寞,一段两年的感情,到了这一地步依旧无法体面地离开,当初的有多爱,现在就有多恨。
分手应该体面
谈恋爱分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毕竟每个人都会爱过几个人,也会被爱过几遍,最终往往娶的,嫁的都不是自己最爱的那个人,我们在一起时,只想要爱的热烈,但分手时,也应该体体面面。
对于这俩货的感情来说,我们不好去判断谁对谁错,但我相信他们的结合肯定也都是因为互相喜爱才在一起的,然而到了分手的地步还要互相伤害折磨,这着实是不应该的,彼此间最后的一点美好也将不复存在,深爱了2年,又何必毁了当初的那份经典呢?
希望小鲍能明白,在公共的地方散布侮辱信息那肯定是一百个不对的,有什么事情可以两人沟通,没必要走这么极端的方式,而小林也要明白,凡事得有个度,不要坐地起价,互相让一步,自己也会体面不少。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做一个干脆利落的人,相爱的时候,干脆利落;分别的时候,不负遇见。
别让大家内心的不甘与执念,毁掉你们最后给对方所留下的印象。哪怕是分别,也要让对方记住自己最好的一面。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倘若是你们,会给对方一个体面的分手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给出不一样的声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