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七点四十,队友问我啥时候有时间。
他说去办房权证。
他穿着浅蓝色外套、雾霾蓝短袖衫坐在红木椅子上,头发微白,肚子有些凸出来了。
经过两年的相处,他终于想把我的名字加在他的房权证上了。
两年前和他刚认识的时候,他带着我买房子付了首付,购房合同写了我的名字。几个月后,我和他领证了,他把我的名字去掉了,让我去市行政大厅签了放权放弃书。为此,我和他闹分手,却没有结果。
和他磕磕绊绊过了两年,他终于愿意把我的名字加在他的房产证上了。
我问他:“你想好了?以后你有啥小三、小四,我就有了和你谈判的砝码了。”
他说不怕。
我问他:既然这样,你买房子的时候为啥改成你一个人的名字?
他说:那个时候我们刚认识,小孩不放心。现在了解了,接受你了。
我再一次问他:你可想好了?
他说想好了,否则,就不会装修房子,不会搬过来,也不会让你住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