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王學藝
写作与摄影是我的喜欢,每每有自己的文字与照片见诸媒体朋友都鼓励我坚持。从朋友们的角度看这是一个良好的兴趣爱好,既愉悦了身心又提高了素养,坚持去做无论对自身或社会都是有益的事情。我告诉他们自己喜欢但不坚持,如果坚持的话估计我这爱好就是假的,要不了多久就会“黄”。
喜欢与坚持是两个概念。喜欢是不自觉的、自发是痴迷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没有明确目的和功利性,是一生潜在自发的自我陶醉。坚持是目标明确,甚至穷尽各种方法手段也要在某领域或者某时段达到的目的。若坚持的路上有失误和偏颇,这样的结果也许会产生痛苦,它是人刻意追求的一种行为举止。
喜欢比坚持付出的辛苦与精力会更大更多。因为喜欢是穷极毕生的事情,少有坚持那种强迫与呲牙咧嘴的痛苦。古人读书用心的楷模是头悬梁锥刺骨,那种热桌子冷板凳腊九寒冬是一种刻意坚持的苦熬。如果不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和功名利禄的巨大诱惑,这种痛苦的傻事估计只有有兴趣和爱好的人才会去做。
凿璧偷光的读书就完全是两个不同的境界了。这种书读的是自发的,是愉悦的,是快乐的。尽管条件比头悬梁锥刺骨艰苦了很多倍,但那种心中的渴望使主人公始终处于一种享悦状态。应该是不会打着呵欠、流着哈拉子的坚持。
当然,有些坚持不是以你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幸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很多时候为了一个最低限度的要求必须让自己坚持,还必须坚持出想要的结果,那也是无奈的必须。
但喜欢就不同了,它是自然状态下的潜移默化。记得以前在自己工厂呆过,由于生产需要大量的旧报纸,我工作的过程中看到报纸上喜欢的文字段落,就顺手撕下来放口袋里,等下班了口袋里就积存一大堆小片片剪报,闲下来去慢慢咀嚼陶醉,消遣享受这些个文字。甚至,工作之余还在那些旧报纸堆里一张张去翻找自己喜欢的墨印,生怕有不知道的好文段毁灭掉了会觉得怪可惜。那时就没有想过要以后为自己写作积累提高做准备,也没有想过以后这些文字会派上什么用场,完全纯粹是下意识地一种倾向,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说天生骨子里的喜欢吧。
有时,一意孤行不会退而求其次的兴趣爱好是长远不了的,假如人这个载体基本生存都岌岌可危了,再去执意什么兴趣爱好,不言而喻就成一派胡言与鬼话,和脑子进水没二致了。
沧桑岁月,悠悠人生。物质的需求和对孔方兄的追逐,这些兴趣爱好让位于生存是自然的事情。常说“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除非你的兴趣爱好和你制造那张老人头的行业对口,又能在你众多的选择里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恰好是精神和物质双丰收。否则,一般人都会选择先活下来,次求发展,再把产生不了较大经济效益的兴趣爱好捡起来陶醉自己的精神世界。
如今,自己也不知道何时悄然走进了那早已失去了的兴趣爱好之领地,可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它不会随着你环境状态的变化而自然消失。这个玩意始终像魔鬼伴随着你,缠绕着你,让你挥之不去。一旦有机会它就会蹦跶出来,还会牵着你的鼻子,让你魂不附体,在它的魔棒下滴溜溜转。这也大概也是人性“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的部分。
就这样我的写作与摄影功底就如此积累着、进步着、结果着,愉悦着、沉醉着、欣赏着。从未有念头去显摆、作秀、玄虚和卖弄。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这非坚持的喜欢一切都显得那么水到渠成,他人看来无论有过多少的痛苦与坚持自己始终都不会有所觉察。况且,还一路充满了欢欣、喜悦与鼓舞。
漫长坎坷的生命岁月里,有时看似丢掉了兴趣爱好,一旦生命满足了起码的社会责任与基本物质条件,写作与摄影这些个魔鬼就会不自觉地窜出来,它重新让我伴魔起舞,夜以继日、孜孜不倦。甚至为了这些兴趣爱好做出让人费解的行为举止,或者敢去赌一个模棱两可的结果与未来。
如果是坚持的喜欢,那就不是喜欢而是坚持了,坚持是体验不了兴趣爱好那种悠悠乐趣的。所以,该坚持的要坚持,喜欢的显然不必坚持,这是一种超越了喜欢的坚持,是人生状态自发的终极陶醉与欢喜。
喜欢那种不必坚持的喜欢,这是兴趣使然与坚持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