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日常负责医院清洁卫生什么的.医院的卫生形象全靠它.
原来的物业公司,科室都说不行.医院通过内部投票,换了一家,也就是现在的这家.
换公司后,物业费涨了40%,大家认为新公司好,对原来的公司太不满意了,早看不惯,一定要换,贵一点也要换.
理由:新公司一直在人民医院做,大医院,老大哥,肯定好了.
一段时间后,科室有声音了.
卫生状况变差了,清洁阿姨罢工集体要涨工资.......
新不如旧啊
事实证明,人们并非都贪新厌旧的.
赶跑了狗,来了狼.
合同都订了,没有办法.
公司的管理,也反映了医院的管理.
物业公司需要医院总务科的管理!
公司的口碑走下坡.
关心的人不关心了,这是无法改变的结果.
每月按合同办事,经办科室负责考核,钱照给.
一直相安无事.
合同半年后,有事了.
公司名字变更了,法人也变更了.
根据合同法,中途不允许这样变更的.新公司要和医院重新签订合同.
总务经办人,头脑也灵活,一点就明.
公司也明,但就是装傻.
公司的一个小头目和总务经办人一同过来.
小头目,女,40多,化了浓妆,依然看到那脸上的凹凸不平.
一进来,黑口黑脸的,用责备的语气说,来了一百多次了,改个名而且,怎么要那么多手续?
你要是头一次来也,什么情况?
人长得不标致,麻烦低调.
你理亏,就得礼貌.
对于这种不懂得礼貌之人,得治一下.
来了100多次?你是来了医院100多次,还是来了我这里100多次?我可是第一天见你!
签了合同,得按合同办事,不能违法,你知道吗?
硬对硬,软对软,常规如此.
丫的软了,态度好了,脸也不黑了.因为她亏.
态度好了,那我也好好的教.
但是,原则性的东西是不能让步的.
小头目说,没有其他方法了吗?
原则性以外的东西,看领导的,领导敢签字,我们一定执行!
结果,领导要求依法办事.
人民的名义教了好多人,也会救了一些人.
领导之所以是领导,这时候充分得到体现.
所以,话要好好说,理亏得礼貌恭敬,不然,会有好多坎,摔倒了就别喊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