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
国企成为500强本身是一件值得高兴和骄傲的事情,但是,国企成为500强之后其是否履行了“还富于民”的义务,答案是没有,它的强大和富有全部被国外的其他银行以购买股票的形式进行了收购,真正的富有者是这些股东,而非国内的普通百姓。
当民营企业无法获得资本优势时,退出就成为了他们的不二选择,转卖企业绝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一种无奈,对于经济政策的无奈与无能为力,而退出就是对他们自己最好的保护。
很多不理解的人在想,为什么民营资本宁愿将企业卖给跨国公司和跨国资本,也不愿意将资本出售给国营企业呢?原因是因为这是一种最理性的选择,跨国公司愿意付现金,跨国公司并购流程走的快,契约意识也较强,同时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有保障。而跨国公司愿意付出的这些资本,国营资本未必会付出,并购需要繁琐的流程审核,且未必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并购之后企业的发展受限还是获得进步无法判断。这对民营资本家来说,太不合适,也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结果。很多选择,看似是非理性,实际是一种符合当下现实环境的最合理选择。
凡是爆发突发性经济增长的行业,通过政策是无法将其进行真正限制的,毕竟市场的力量是无形的,无形到受其控制而不自知,甚至通过这种不自知对抗限制性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