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客机失去控制,坠落大海。一名普通乘客,他要为这次毁灭,承担什么罪责呢?
一艘轮船撞上另一艘轮船,一名普通乘客,他必须为这次沉没,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和道德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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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雪崩,非一朝一夕之功也,其所由来者渐矣,其所由来者远矣!
人心如水,自高趋低。为害为利,在所引导,在所补益。蚁穴鼠窦,当及时填堵,待到堤溃,江河横溢之时,则为时已晚,非人力所能补救了。
人之性也,好生恶死,虽下愚之人,也知趋利避害。故损公肥私,常在所不惜。其大奸巨滑,往往鲸吞虎掠;其小偷细作,常常鼠窃豺运。为上者尸位素餐,放任自流;或利其贿进,剑走偏锋。坐视黑恶日以膨胀,日以猖獗,甚至养盗自重,驱良为盗,诬良为贼,至于怨声载道,神人共愤。
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为上者率兽食人,为下者则惶惶不可终日,不择地而走。但法之不行,令之滥用,仅仅止于官吏,其上行下仿,潜移默化之效,如同影响,为害不可低估。
民间草莽,雄豪强梁,间或有之;铤而走险,有时而剧。但绝非人人为盗为贼,甘心匪类。其间含冤受屈,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含辛茹苦,尚在多数。只不过罕有为其请命,为其伸冤者。
山野草民,人人得而食之,劳作之外,更无他顾。朝不保夕,惊魂不定,狼狈不堪,苟延残喘而已,至于飞来横祸,避让之唯恐不及,岂敢惹祸上身。
为上者既不能锄奸扶善,反而纵恶噬善;不仅不能抚孤问疾,反而姑息养奸,听任善类自生自灭。
不仅不能给他们希望,反而摧毁他们的希望。戾气太重,绝非自然形成,而是有意为之,怨气积聚的结果。
微末小民,救死扶伤之不暇,匍匐于尘埃,苟全性命于末世,果腹之余,已无他望。一遇战乱,他们定被裹胁其中:背井离乡,流离失所,卖儿鬻女,转死于沟壑。
他们被榨干了最后一滴血汗,含恨而死。这些无辜的人,竟然还要为此担责吗?有人对此不能苟同!
他们是如何从被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不要忘了,义务和权利是相辅相成的。他们何曾被赋予管理社会的权利的?
牧,在古代是一种官职,具体是管理百姓的。这些被视作牛羊,被剥夺了一切的生灵,死后,却被责以救国之重,救世之任,不亦太严乎?
顾炎武先生曾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句话,用于自律,自责可也,但问责则不可!也许,这样可以洗涮剥夺者的责任,但被剥夺者恐怕很难从命!
覆巢之下,无复完卵。特权阶层丧失了自己的天堂,难道,还要被掠夺者担责吗?
也许,这样可以让自己的良心更舒服一些, 但被掠夺者恐怕不会奉诏!
作奸犯科者挖空了国家的基础,把它推到无底深渊,却想转嫁自己的罪责,但遵纪守法者恐怕不能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