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类型
共有 23 种设计模式。这些模式可以分为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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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型模式(Creational Patterns)- 这些设计模式关注如何创建对象。这使得程序在判断针对某个给定实例需要创建哪些对象时更加灵活。
- 单例、多例、对象池
- 抽象工厂
- 工厂方法、静态工厂
- 建造者
- 原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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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型模式(Structural Patterns)- 这些设计模式关注类和对象的组合。继承的概念被用来组合接口和定义组合对象获得新功能的方式。
- 适配器
- 桥接
- 装饰
- 组合
- 代理
- 外观
- 享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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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型模式(Behavioral Patterns)- 这些设计模式特别关注对象之间的交互和职责分配。
- 责任链
- 命令
- 解释器
- 迭代器
- 中介者
- 备忘录
- 观察者
- 状态
- 策略
- 模板
- 访问者
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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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简称SRP )
- 核心思想: 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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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封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简称OCP)
- 核心思想: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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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简称LSP)
- 核心思想: 在使用基类的的地方可以任意使用其子类,能保证子类完美替换基类
- 增强程序的健壮性,即使增加了子类,原有的子类还可以继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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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简称DIP)
- 核心思想: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通俗讲就是通过抽象,来实现各个类或模块的松耦合。也就是面向接口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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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简称ISP)
- 核心思想: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建立单一接口,为依赖类建立专用的接口。接口要细化,避免肥接口,但是也要适度,接口过小,也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
迪米特法则,或最少知道原则(Law of Demeter,简称LOD)
- 核心思想: 类间减耦,一个类应当尽量避免与其他类的相互依赖。
- 高内聚,低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