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上毛概课的时候(没错,大四还要上毛概),无意中刷到一篇微信文章。文章主要比较了两种律师职业:刑辩律师和top律所主要做非诉业务(如并购、上市)的律师(下称“非诉律师”)。
非诉律师收入高,出入高档写字楼,拿着体面的月薪,而刑辩律师案子战线长,且危险性高收入低。不过,作者作为政法大学的学生,记起了开学时“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的宣誓,遂赞叹在大多数人倾向于在民法、经济法领域就职时,仍然有坚持选择刑事辩护的、具有理想主义情怀的优秀毕业生在。文章还称,有热情的才叫事业,赚钱糊口的叫做工作,那位毕业生学姐,看起来十分幸福。
去top律所工作、拿体面薪酬是我的梦想,此时却变得有些飘忽不定。我想起了自己研究生正好要读刑法,还有律所实习时带教老师曾经的一句:“非诉蛮适合女生的。”
回宿舍时正好和一个女同学同行,她总是可以带给我一些灵感。
我同她诉说了我的犹疑,她静静地听我说着自己也是如何喜欢帮助别人、非诉律师和帮助弱者关系不大、非诉却又更适合女生。
走到四楼时,她“嗯”了一声,并认真地说:“可是,我不觉得非诉适合女生啊。那些top所,不是要经常熬夜、坐在椅子上很久吗?”然后道了别,意犹未尽地转头走向了她的寝室。
忽而一种恍然大悟之感包围了我。我继续往上爬着楼梯——对啊,谁说非诉就适合女生了?难道带教老师说了这么一句,我就直接把它当做案件事实了?
突然又有一阵轻松之感袭来。是啊,那么我选择做一名普通的诉讼律师,以帮助当事人为乐。或许经验多了,还能当一些单位的法律顾问呢!
重点是,我惊异于卸下“top律所”包袱后的快乐——原来我并不是十分喜欢进top律所的。
我又进一步体悟到,自己其实是喜欢挑战性工作的。卡耐基曾在《人性的弱点》中写道:生活中的快乐大部分并不是来自享受,而是来自胜利。本人非常赞同。
不过,我个人认为毕业时还是要广投简历、多去面试,因为遇到合适的老板太重要了。香港人梅品和律师曾来学校演讲,他也坦言年轻律师最好不要和supervisor闹僵、换老板,对职业生涯影响不好。
所以其实,在选择气质、人品相合老板的基础上,法学生选择职业时视野应该开阔些——不是要看到高端高薪职位的存在,反而是可以将目光投向一些传统律所,投向大多数人(特别是女生)不太愿意做的诉讼业务。
如果你发现自己会因此拾回初心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