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立春》,蒋雯丽扮演的王彩玲,那样臃肿的身材,满脸斑点且自命不凡。她自己说,我不好看,什么也没有,上天给了我一副好嗓子。如学美术的大龄青年说,那个王彩玲长得那么不好看,又那么自命清高。他一年年参加美术院校的招考,就是考不上,改了多次户口还是考不上。还有那个一心想要学唱歌的中年男人,怀揣着舞蹈梦想的男人最后进了监狱,连同后来那个欺瞒了王彩玲参加了歌唱比赛的女孩子……那么多的人,活生生的。难道他们真的不正常吗,变态吗?那,他们为什么在别人眼里如此格格不入呢?忍受着世俗的鄙夷和不屑,忍受着生活的艰辛和梦想一次次破碎的心痛,他们活着,却那么难,难到不能再以原来的方式的存活下去。
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因为他们,心里还有梦。还有那个遥不可及的梦啊。折腾得他们在生活里,丢了青春,丢了爱情,丢了尊严,在生活的缝隙里苟延残喘。王彩玲和学舞蹈的男人都感觉到,自己仿佛是个六指儿,那么遭人唾弃,在小城里,冷言冷语,闲言闲语的。不留余地的,把他们逼近绝望。
学画画的个性张扬的牛仔裤,长发的大男孩,丢弃了画笔到了深圳,后来甚至学会在开店骗钱。他在偶然间看到了张彩玲,是否会想起醉后的那个夜晚,受伤的,只是他吗?
一心想学唱歌的中年男人,再遇见时已怀抱着五岁的女儿,他们终究在生活里苟活着,或者是活得更好了。没有梦想,什么也没有的人也是能活下去的。可见,人是多么坚韧的动物啊。他是否还记得当年王彩玲毅然拒绝他的话:我就是宁愿吃一口仙桃,也不要烂杏一筐。
跳舞的男人说自己怎么仿佛一根刺,长在小城人们的喉咙上。他进了监狱,却说自己过得很好。过得塌实,塌实的还有小城里的人。他曾经说过,每当看到别人看他跳舞的眼神,他就想一头撞死。这个昏天暗地跳了十几年巴蕾的男人,穿着监狱里的布鞋为来探望他的王彩玲踮起脚尖跳舞的时候,是否还记得他曾经央求她假结婚的情景。
而在自己一厢情愿的爱情里翻了大跟头目睹了爱情的支离破碎后的王彩玲,节衣缩食托人办北京户口的她多少次在首都歌剧院外徘徊,甚至在歌剧已经开演后二十分钟与卖票的黄牛讲价才得以进入剧场,最后因同情患绝症的女孩把自己决定不办户口退回的不到半数的钱都拿出来资助她,走上舞台。后来才知道,自己是受骗了。她的心大概是彻底死了吧。或者说,她的梦想死了。她领养了孤儿院里的小女孩,为她做了修复兔唇的手术,在市场卖起了肉来。她的歌剧梦,她的舞台梦,结束了。也或许,这才是她的新生。
看完了。内心酸酸的,尤其看到片尾打上一行字:仅以此情此景献给王彩玲。是啊,谁不是王彩玲?踏过一个个梦想的尸首,我们方能获得新生。命运这样残酷,我们却不能说不。